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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門”賠償協議背後的隱憂

http://www.CRNTT.com   2011-01-04 12:16:24  


 
  案件還沒有開庭審理,李家主動要求與陳家進行民事和解,在律師界看來,這種做法“明顯是想通過和解來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青島青大澤匯律師事務所劉鵬燕律師分析,民事積極賠償,刑事很有可能判緩刑,“以前有過很多類似案例”。劉鵬燕稱,如果以“交通肇事”量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李啟銘同樣可能面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多位律師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分析,“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而在他們看來,李啟銘酒後駕車撞死人逃逸案中,“重大傷亡”具有不確定性,這需要由法院來確定。但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醉酒駕車,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的關鍵是整體事件中肇事方的表現。”

  劉鵬燕稱,目前無法判斷李啟銘將會以什麼罪名被起訴,但可以肯定的是,“積極進行合理民事賠償,會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陳廣乾並不清楚這些法律條文,他說,“我能理解李剛作為一個父親的心情,事情已經這樣了。”張凱此前則透露,李啟銘肇事逃逸案中,公安機關是以交通肇事罪偵查終結的。在張凱看來,李剛之所以通過各個方面向陳家施加壓力,“一個很明顯的目的就是迅速達成民事和解,從而在刑事量刑中能夠獲得較輕判罰。”張凱在博客裡說,“李剛案以如此和諧的方式接近尾聲,我們不排除李啟銘在公眾的壓力下會被懲罰,甚至嚴懲。然而,我們想要的僅僅是這個嗎?”

  舍不得燒掉的日記本

  和解和賠償沒有給陳家帶來任何改變。在南四仲村的家裡,陳廣乾和張芳已經沒有了時間的概念,“回來快一個月了,還是一個多月了?今天是幾號?”陳廣乾面前有三盒煙,但他轉了一圈也沒有找到打火機,最後從已經摸過兩次的口袋裡找了出來。東邊的房子沒有開暖氣,他挪到了西房。這是12月20日上午9點30分,他和張芳剛吃完早飯。“我們起得晚,晚上睡不著。”張芳靠著炕頭半躺著,徹夜流淚讓她的雙眼通紅。她起身找茶杯,倒滿水,從一個紙包裡取出十幾個藥片,吃下去。提到兒子陳林,陳廣乾“嘿嘿”笑了兩聲。

  11月5日以後,陳林回到石家莊,他開始變了。只有最熟悉的朋友介紹,才能要到他的手機號和QQ號。但即使有朋友介紹,他也不會和別人交流。陳曉鳳的死對他的打擊很大,而事後的處理,違背了他最初的想法,他說,“我感覺沒有為妹妹做到最好。”陳廣乾只有在提到陳林時才會話語多起來,“等工作安頓了,就該結婚了。”但他很快又說,“快要過年了,他就要回來了。”“過年會更難受。”張芳冷不丁冒出一句,陳廣乾頓時沉默了。電視裡突然出來了“Super Junior”組合,陳廣乾看著小夥子又唱又跳,“這是她最喜歡的偶像。”陳廣乾看了看老伴,慢慢踱了出去,在客廳裡愣了一會兒,像是下了很大決心,走到了西房後面的房間。

  這是女兒陳曉鳳的房間。一張床占據了絕大部分空間,床頭擺著電腦桌,電腦桌右側墻上貼著“Super Junior”的海報。陳廣乾有些顫抖地拉開一個抽屜,拿出一個普通的筆記本。翻開第一頁,是一幅花仙子的素描;第二頁是一幅卡通人物的素描……陳曉鳳曾學過素描,這個日記本裡文字很少,幾乎都是她的素描畫。中間有一頁,是陳曉鳳手抄的一篇文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他雙手捧著日記本,像是要把它看到心裡去,“我能不恨這個孩子(李啟銘)嗎?”張芳靠在客廳的門口,看著陳廣乾,突然大聲喊:“又要看,你不看不行啊!”陳廣乾沒有說話,他小心地放下日記本,走到天井,擤了一把鼻涕。張芳看著他,“我說燒了,燒了,為什麼不燒?”“不能燒!”陳廣乾斬釘截鐵地說。“其實她比我堅強,她可以哭,我只能晚上偷著哭。”陳廣乾說。這一天,暖日高懸,但陳曉鳳位於西北角的房間,照不進一絲陽光。(來源:齊魯晚報作者:張子森廖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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