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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交警淪為那英“私人家丁”

http://www.CRNTT.com   2011-01-11 11:18:55  


微博上“曬”特權的那英引來網民如潮水之批評
  中評社北京1月11日訊/“批評那英固然有理,但更重要的批評對象還掩映在那英失言和警車護駕之後。公權力如此公然巨資‘追星’,卻一直相安無事:審計管不到它,檢察查不了它……這麼多的監督部門,你們面對‘政府搭台,明星發財,法律靠邊,百姓埋單’,可不能‘白天不懂夜的黑’呀!”解放網今日登出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的評論文章“那英失言,公權失德”,原文如下:

  娛樂圈裡的“大嘴”那英又失言了。這次說的也是實話,卻引來批評嘲諷之聲如潮。為什麼心直口快的她會成為網民的靶子?原來,那姐在微博裡“曬”了一把特權。這條上傳於9日晚8時許的微博如是稱,“今天特早就把妝化完了,剛到國家體育館來參加交管局春晚,一進後台,演出服沒帶!!!我?我?這時候交管局滴全衝上來咧!警車開道帶著我那笨助理飛奔而去!交警這時不用啥時用啊! ”

  這條微博在三個小時內被評論了上千次。從博文本身來看,那英是洋洋自得;從評論來看,卻更像是自取其辱。那英對網民的批評顯然不以為然,甚至很不理解。就在第一條微博發出20分鐘後,她就有了回應:“別tm以為我爛(原文如此)用交警特權!幾條馬路都管制!靠!你鴨試試啊! ”這條挑釁式的微博更是激起了眾多網民的質疑、轉發和圍觀。也許是顧忌到自身形象,那英最終删除了上述兩條微博。

  理直氣壯“曬”特權的那英已經受到了懲罰。網民的圍觀、媒體的報道都將對她的演藝形象帶來持續的負面影響。這怨不得網民和媒體,甚至也怨不得那英那張無遮攔的“快嘴”。可以肯定地說,類似的 “警車開道”、“特權護駕”其實每天都在發生。在權貴階層的視野裡,那英取戲服真算不上什麼“濫用交警特權”——她畢竟還有個在她看來足以動用特權的理由,為了不影響交管局的晚會。有多少特權護駕僅僅是為了特權享用者的生活方便,只不過他們更懂得“低調”,他們也因此逃脫了網絡圍觀和滿天飛的質疑。

  在中國,名與實之間有太多的說道。生活經驗讓我們逐漸接受了種種潛規則:有些事可說不可做;有些事可做不可說。對於那英來說,做了不該做的事本來也就過去了,她偏偏說了不該說的話。

  但話說回來,一個藝人不明白“守法大過天”,其實也不能全怪她。守法環境如此,那英不過是說出了權力運行過程中再正常不過的那一部分。守法和演出之間如何排序,有權作出選擇的並不是藝人,而是為藝人提供特權的公權力部門。

  兩年前,我曾在行政法的期末考試中給學生們出了這樣一道材料分析題,裡面的材料都是根據新聞報道簡化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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