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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散步” 並不稀奇

http://www.CRNTT.com   2011-04-14 10:11:15  


 
  除了地點集中,抗議活動也經常為了同一個主題在不同地方展開。根據維基百科的數據,2003年3月 全球反對伊拉克戰爭大遊行在美國多個城市進行,西班牙巴塞羅那有15萬人,英國倫敦有超過十萬人,在德國的多座城市至少有15萬人遊行,希臘、丹麥、瑞士和芬蘭也大約有1至2萬人。每年5月1日,全球多個國家的工人和民眾都會以示威遊行的方式,“紀念”五一國際勞動節,要求創造更多工作崗位,提高最低工資,保障工人福利。

  惡搞、裸體、“快閃”:一切只為了意見被關注接納 

  大多數時候,為了為引起公眾和媒體的高度關注,進而使意見能夠更好的被接納,發洩憤怒,散播仇恨其實並非聰明的辦法。抗議可以有很多方式,或言語,或行動,甚至沉默,可以很喜劇,也可以很誇張。德國有個專門抗議房租過高的組織,以看房為由進入房東家,立即脫掉衣服,露出紋著“太貴”或“剝削”等字樣的裸體,隨著擴音喇叭放出的模糊音樂跳舞;西班牙曾有數百名同性戀者在教皇專車前開展“接吻快閃”行動(Kiss-In),以此抗議教皇反對同性婚姻、詆毀同性戀群體的立場和言論。

  “奧巴馬總統,你在聽嗎?”

  2009年,美國茶黨成員在數百城市分別舉行抗議遊行,表達對政府稅收政策以及奧巴馬巨額財政預算計劃的不滿。參與遊行的議員認為,茶黨發出了響亮的政治聲音,“我希望總統能聽到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奧巴馬當日就針對抗議發表講話,承認已經聽到了民眾對稅收政策的不滿。

  諾貝爾獎獲得者阿瑪迪亞.森認為,把民主理解為多數決定的選舉機制是及表不及里,民主可以把它叫做公共理性,或者公共辯論,也就是公共表達以及由表達而產生的影響力、壓力。事實上,抗議活動就本質而言,是言論表達的延伸,大多數抗議都是以行動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具體理由多種多樣,小到個人要求漲工資,大到反對出兵他國。

  概括說,凡公民認為政府應該做的而沒有做到,或是雖然做了,卻做得公民不滿意;反過來說,凡是公民們認為政府不該做的而政府卻又做了——這一切,都會引起國民不滿,上街示威、遊行、抗議,正是這樣一種表達不滿的方式。

  ■ 抗議是利益博弈方式

  衝突不可避免,抗議是常態解決方式

社會存在著各種矛盾,體現在經濟、政治、意識形態、宗教、文化等諸多層面,其實歸結起來無非是利益的衝突,這不可避免,所以談判、妥協、抗議等解決方式也應該是常態化的。在《重建社會:轉型社會的秩序再造》一書中,作者孫立平將社會矛盾衝突劃分為小規模的常規性社會抗議活動、局部性的社會抗議、全社會規模的社會抗拒三類。他特別強調,大部分常規性社會抗議發生在既有體制框架之內,不帶有強烈意識形態色彩和政治目標,引起大規模動蕩的可能性也較小。

  抗議菲律賓血案,香港所有政黨首次聯合上街

  參考香港近年來幾次遊行、抗議活動的訴求以及產生的效果不難發現,抗議只是民眾與政府討價還價的形式之一。市民代表認為遊行是向政府宣洩不滿的渠道,成功的遊行可令政府更清楚民意。2010年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以流血告終,香港立法會所有政黨聯合決定,號召市民走上街頭髮起首個跨黨派的示威遊行要求菲律賓政府徹查事件、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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