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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講述真實的臺灣(上)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4 09:29:03 |
四 臺灣公共電視:經費不多品質要好 文 _胡元輝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前公共電視總經理。) 在臺灣傳媒界工作的時候,若有人問:“商業與公共電視在管理經驗上有何差异?”曾經在兩類媒體都服務過的我,有時會作如下譬喻:商業電視讓我“傷腦筋”,公共電視讓我“費唇舌”。 爲何會有此說?道理很簡單。因爲商業電視競逐收視率,以賺錢爲目標,在那兒工作,如要理想與獲利兼而有之,怎能不傷腦筋?相對的,在公視任職,服務公衆的目標很清楚,但是否達到目標,衆說紛紜,因此常要費唇舌溝通,找出最大共識。 公共電視臺在臺灣,其實是個年輕小夥子。創台時,儘管各方想像不同,最終仍以“小而美”的定位,在1998年7月1日正式開播。所謂“小而美”,意謂經費不多,品質要好。最初政府捐贈給公視的年度經費尚有12億台幣,後减爲9億,加上自籌的款項如企業贊助、版權收入等,年度總經費不過15億台幣左右(約爲3.3億人民幣),與臺灣較具規模的商業電視臺相比較,還不及其半數。 臺灣公視和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公視相同,不能經營廣告,其用意在于排除商業力量的干擾。那麽,有限的經費到底要優先做什麽樣的節目與服務?作爲臺灣公視營運依據的“公共電視法”,明確表示,公視的存在宗旨是“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有人因此認爲,商業電視做的節目,公視就不要做;但也有人主張,公視不應畫地爲牢,商業電視做的,公視也可以做,只要做得比商業電視好,就是一種“彌補”。 十餘年來,公共電視就在叫好或叫座,魚與熊掌可否兼得的掙扎與爭議中,試圖走出自己的路。 多元、創新與品質 以我在公視服務時的經驗爲例,同仁們對于要以多少資源製作戲劇節目,雖有見仁見智之論,但多數仍認爲應該要製作與一般商業電視“不同”的戲劇節目。怎樣才算“不同”呢?以我的看法,其間差异應表現在多元、創新與品質三個方面。 “多元”指的是公視必須反映臺灣社會的多元需求與多元價值,例如在族群層面,我們必須平衡制播原住民族、客家人、閩南人、新住民(外省人)爲題材的電視劇,幷且以不同語言播出。有鑒于來自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地區的新移民逐漸增多,因此我和同仁商量,以一整年時間推動“落地臺灣、姊妹同國”項目,不僅舉辦新移民園游會、座談會、巡迴影展等活動,同時制播連續劇、單元劇與紀錄片等節目。 令人感動的是,不但連續劇《別再叫我外籍新娘》打破當時公視的收視紀錄,嫁到臺灣來的原印尼籍新移民莫愛芳,第一次參加單元劇《娘惹滋味》的演出,就獲得電視競賽的最佳女主角獎,引發社會的高度注目與討論。同樣令人意外的是,我認爲應該提供新移民母國影片的構想,雖然原先不被看好,但這些以東南亞各國戲劇節目組成的“南洋戲劇季”,不但購片成本低,而且收視率較預期爲高,首播就達到商業台韓劇節目的一半,足證文化服務只要用對方法,同樣能够産生收視效益。 “創新”部分可就說易行難了。不只是臺灣公視如此,全球公視面對商業電視的激烈競爭,無不存在創新突圍的壓力。因此,我請同仁特別去聯絡那些有意尋求自我突破的製作團隊,帶回他們的構想,進行仔細的評估。由于非戲劇類節目的創新措施曾出現失敗案例,同仁們自然在戲劇節目的做法上更加小心翼翼,以免重蹈覆轍。 《痞子英雄》是一部以臺灣南部高雄作爲拍攝地點的新形態“警匪片”,它力求拍片品質超越以往,呈現電影般的質地,幷希望以嶄新的電視語言與風格,刻畫出一個“光明與黑暗相生相剋的世界”。由于該戲拍攝經費高達臺灣一般戲劇節目的2到3倍以上,公視部分同仁擔心費用太高,一旦收視與口碑不佳,必遭外界質疑;但我和一些同事都認爲,如果公視都不能支持勇于創新的提案,不僅將使自身失去存在價值,也會讓臺灣戲劇失去進步的動力。等到節目播出時,我已離開公視,但它破天荒的收視成績,讓公視徹底享受到叫好又叫座的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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