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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為親民黨爭取實質利益下最後通諜?

http://www.CRNTT.com   2011-06-09 08:21:44  


 
  一、實職實權利益。最好就是“馬宋配”,退而求其次是“行政院長”。前者,在公,是可以起選情迭加作用,為馬英九勝選發揮最大效益;在私,則為還宋楚瑜一個實際名分,退回到二零零四年“連宋配”的狀況,這要求並不過分。後者,在公,“馬吳配”倘當選,雖然“憲法”沒有規定“副總統”不可兼任“行政院長”,但此前連戰已為此受過巨大壓力,而且現在民進黨也在為此向國民黨施加壓力,吳敦義既難以帶職參選,以避“利用行政資源輔選”之嫌,在當選後也必須辭“行政院長”,而由宋楚瑜接任此職,有利於馬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在私,則可使宋楚瑜一展其個人才幹,並消除其心中“有為者無位,有位者無為”的塊壘。

  二、恢復“大黨”資格的利益。按照台灣規例,擁有一定數量“立委”議席的政黨才可以在“立法院”成立黨團;而黨團則擁有不受“立委”人數限制的議案提案權,出席黨團協商權,政黨質詢權,及依席次比例選派成員參與委員會權。另外,還因得票率達到“門檻”而可以由政黨直接推薦人選參選“總統”,而無須連署。更重要的是,只有在“立法院”內有黨團的政黨,才算大黨,才有社會和政治地位。而在第七屆“立法院”中,親民黨雖然有幾名黨員當選“立委”,但因是披掛國民黨戰袍參選,故是參加國民黨黨團運作,而使親民黨無法成立黨團,因而淪落為如同一百四十多個小黨那樣的小黨。因此,宋楚瑜此舉,實際是向國民黨和馬英九下最後通諜,倘還不協商“國親合作”,他即使會以“顧全大局”為由不選“總統”,但單是提名十席“立委”就將會嚴重衝擊國民黨的選情,而讓民進黨“漁翁得利”。

  三、財源利益。親民黨每年的黨務經費近億元,早年除依靠“政黨選舉補助金”及捐款之外,不足部分是靠張昭雄副主席補充,就連在仁愛路的親民黨總也是張昭雄無償借出。後來張昭雄興趣漸失及家族人反對,親民黨總部搬到長安東路,運作經費主要是靠“政黨選舉補助金”。但在二零零八年“立委”選舉中,親民黨幾名戰將改披藍袍參選,但得票率也計算在國民黨身上。因此,親民黨毫無得益,並因得票跨不過得票率“門檻”而分不到“政黨選舉補助金”,黨務經費十分困難,國民黨還要追回“興票案”餘款。因此,親民黨自行推出十名戰將參選區域“立委”,即使因受“單一選區兩票制”限制而難以當選,也因哄抬了政黨票而跨過“門檻”,而獲分配“政黨選舉補助金”資格,得以解決黨務經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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