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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車事故最大受害者楊峰 能代理火車票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8-11 10:22:42  


  
但雙方都不是“談判對象” 
 
  楊峰索賠難獲法律支持 

  在現行火車票銷售模式下,乘客一票難求,旅遊網站想提供賣票服務,票源卻被黃牛黨用違法手段把持,最後大量乘客只能購買高價票。而如果楊峰的方案得以實現,那麼他就成了一個合法的“黃牛黨”,他無需提價就可以獲得利潤,旅遊網站可以開發車票的附加值,乘客也可以在購票上獲得方便,鐵路部門的利益也並不受損。

  在當前黃牛黨在法理情理上都很難合法化,而鐵路部門又不放開在線分銷情況下,這很可能是一個多贏方案——當然,更好的方案是鐵路部門直接允許旅遊網站分銷火車票,而不是讓楊峰作為“獨家代理”,這樣在他們之間還可以形成價格競爭,乘客得到的實惠更大。
 
  但鐵路部門無權談判

  通俗來說,楊峰要求的是“私了”。楊峰說,他想推動一種新的事故賠償方式。因為事故造成的傷害是永久的,那麼賠償也應該是永久的,而這也被很多網友抨擊為“無恥”和“打感情牌”。其實雙方自願的“私了”並不無恥,而恰恰是最成功的賠償,因為這樣的賠償是雙方都滿意的,而“依法賠償”可能雙方都不滿意。

  只不過,楊峰顯然忘記了鐵路部門不僅僅是企業,還是一個政府部門,政府部門必須依法行政,法律未授權“私了”,鐵路部門就無權接受其私了的提議。
 
  楊峰也不是獲賠對象

  楊峰和死者陳碧並無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他們還沒有領取結婚證。儘管楊峰認為,他和陳碧有結婚照,有孩子,已經正式訂婚,也擺過喜宴,構成事實婚姻,但目前法律已經不承認,不使用事實婚姻這一說法,此外,目前的法律也不承認尚未出身的“人”,從法律上來說,作為陳碧未婚夫的楊峰並非賠償對象,儘管他是陳碧腹中死去的胎兒的父親。
 
  如果要代理車票就是無恥,那麼難道不要賠償才是高尚?唯一的問題是,雙方都找錯了談判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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