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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評級重構市場化的地方債務體制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08:15:16  


 
  此前,有媒體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中國銀監會、財政部及發改委擬於9月底前處理2萬億至3萬億可能違約的地方政府債務,做法是將部分債務轉入數家新設立的公司,並解除省級及市級政府機構出售債券的限制。當然,針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最終安排目前都處於探索階段,不過,上述解決方案還是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擔心,怕再次陷入此前銀行體系靠發行基礎貨幣、為銀行和國企壞賬買單之路,這樣的結果是國企和銀行依靠壟斷定價權獲得發展,社會財富嚴重分化。

  文章指出,處理地方政府債務,不能再走老路,而對於建立明確的債權債務關係,並進一步明確“誰負債、誰買單、誰承擔風險”,以投資效率約束地方政府的借貸行為,以信用評級重構未來市場化的地方債務體制的設想,最終還是要依賴於中國金融改革的深化。只有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完善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促進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與經營水平的大幅提升,地方融資平台這一類債務機構才可能實現市場化運行。

  文章認為,雖然目前地方政府債務尚未到償還高峰,但未來三年地方債務危機的壓力會逐步顯露,還本付息風險不容小覷,或許就是地方債務危機爆發期。而在清理地方債的過程中,按照不同債務品種將債務分類至關重要,所謂公益的歸公益,就是一些公益性的項目,如教育,如貧困地區的道路建設,由發行地方債來解決。所謂債務歸還來源,就是地方政府的稅收與地方資產的出售,如果地方資產沒有出售計劃,或者地方稅收增長乏力,就要減少甚至停止地方債的發行。

  另一種地方債是類似於以往發行的市政債,但比市政債的投資項目更具體。比如將發債資金投入的項目、工期、收益等全都公之於眾,日後由項目完成後的盈利歸還本息。最新的消息顯示,針對地方政府發債的新措施,已明確先在浙江省試點。

  由此可見,趨勢已經明朗,隨著地方政府債務償還期的到來,如何不使不良貸款風險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監管部門或將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最終稀釋未來銀行經營的系統性風險。然而從本質上看,問題的根本還在推動我國的金融體系改革,說到底,有了良善的金融發展環境,各項金融改革才會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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