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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紅燈區”能亮起來嗎?

http://www.CRNTT.com   2011-11-09 09:03:55  


台灣性工作者 資料圖片
  中評社北京11月9日訊/台當局上周就性交易相關法規作出了兩項重大修正:第一是允許各縣市設立性交易專區,即人們俗稱的“紅燈區”;第二是廢除“罰娼不罰嫖”的規定,未來在專區內的性交易行為,買賣雙方均不罰,反之,若在非專區的性交易行為,雙方皆罰。大陸和港澳地區均視性交易為不法活動,而台灣地區在“性管理”方面則一直處於“禁”與“不禁”的矛盾循環中,如今又正式修法重開已被廢除多年的“紅燈區”,猶如給島內社會投下一顆震撼彈。

  台灣的性交易行業早在日本佔領時期就已“制度化”,即所謂的“公娼制”,當時妓女還須“持證上崗”。1945年日本投降,接管的國民黨政府開始進行“正俗”工作,查禁關閉風月場所;1956年出台了《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繼續實施公娼檢驗制度,並同時取締私娼,在劃定的特定區域內,對娼妓發放限量執照,及以劃定“落日條款”規定營業牌照不得繼承、轉移,所有人死亡後,營業牌照自然消失。1997年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突然宣佈“廢娼”,讓運行了數十年的公娼制度頓起波瀾。後來在馬英九當選台北市長後,於1999年3月宣佈緩期兩年執行,即2001年3月才正式廢除。

  性交易在島內從合法到非法,現在又回到了合法的原點。台當局的解釋是,性交易行為一直存在,用禁止、設罰的方法加以杜絕只是一種理想,而這種理想在現實中不易實現,務實的做法是面對問題。這種說法不無道理。賣淫活動確實屢禁不止,好比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不過,這是否就意味應該讓其合法化?相信不少人的答案會是否定。因為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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