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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放寬社團登記才是維穩正道

http://www.CRNTT.com   2011-12-01 10:38:40  


 
  當然,政府並非對所有結社都放手不管。某些社團或機構影響重要的公共利益,因而政府可以要求一定的資質並進行監管,譬如教育部門可以審批從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審批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技工學校等教育機構,衛生部門可以審批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等,但是任何政府管制都必須建立在社會公共利益確實要求管制的前提上。絕大多數結社是不需要管制的,絕大多數政府管制只能是結社自由的負擔、社會活力的累贅和製造社會不穩定的制度根源。

  事實上,就和其他領域的政府管制一樣,政府限制結社的理由是為了控制違法團夥等有害組織,但效果往往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那些正大光明從事公益事業、希望獲得法律承認、需要受到法律保護的社團得不到注册,那些偷雞摸狗、殺人放火之徒則根本無所謂是否受到任何承認,不可能因為結社限制而停止其違法活動,因而結社限制的惟一作用就是將這些組織從“地上”變成“地下”,反而增加了監管難度。其實即便對於監管來說,放開登記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政府可以要求所有社團如實披露必要信息,以便了解掌握社團性質等基本情況。在中國,限制結社政策的另一個後果是將衆多非營利組織趕到工商部門登記,造成非營利組織工商注册的另類現象,其管制效果可見一斑。 

  我們期待廣州新規為中國的民間社團發展開創新氣象,更期待活躍的民間社團為這個改革開放的發源地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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