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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迎:監管為腐敗提供肥沃土壤

http://www.CRNTT.com   2012-01-04 09:09:23  


 
  值得警戒的是,監管太多並消滅了信譽機制後,往往要靠不斷地強化監管來維持經濟運行,因此監管成本有可能呈現幾何級數式的擴大。從長遠來看,這勢必影響到整個中國的國際競爭力。
 
  各國的經驗均表明,只要存在著政府監管,腐敗問題就會隨之而來。監管越多腐敗越嚴重,腐敗問題越難解決。
 
  這是因為,腐敗主要是權力造成的一個問題,而監管為腐敗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政府獲得權力之後,這些權力最初的目的和它的使用方式可能完全不一樣。比如說我們授予監管者權力,本是出於非常善良的目的,希望它維持市場秩序。但是監管者有了這種權力之後,由於這種權力帶著租金,別人必然會來尋租,就會形成一種錢權交易。
 
  為什麼會有賄賂行為?這對賄賂者和監管者來講是個“帕累托改進”。權力在你手里,可能分文不值,因為你不能直接使用這部分權力。現在我送你1000萬,我拿到這個權力後,我可以撈2000萬,也就是說,這個權在我手里值2000萬,除去賄賂成本我還可以賺1000萬。但這樣的“帕累托改進”對整個社會來講是一種損失,譬如有人能用這個權力創造3000萬、4000萬,但他們的賄賂渠道不暢通,得不到這個權力。這樣的話,社會資源當然沒有用好。
 
  政治市場和經濟市場的不同之處在於,官員追求自己的利益,並沒有一只“看不見的手”來誘導他,使得他自對身利益的追求變成對社會利益的追求,因此官員利用監管權力謀取自己的私利,就容易構成對社會的淨損失。
 
  監管與腐敗不是一個簡單的線性的關係,而是一個幾何級數的關係。第一,權力具有互補性(comple-mentary),也就是說一種權力的使用價值依賴於另外一種權力的使用價值。比如你只有批准左鞋的權力,也許沒人賄賂你,因為只生產左鞋沒有什麼用。但如果你既有批准生產左鞋的權力,又有批准生產右鞋的權力,那你受賄賂的機率就大多了,因為從你這裡拿到的權力更值錢了,這就是權力之間的互補性、交叉性,左鞋右鞋,膠卷相機,就是這麼一種關係。第二,權力越大,監督的成本就越大,對權力的監督就越難,監管者腐敗的積極性就越高。好比說監管者只有審批土地的權力,那麼大家都盯著土地的審批。但如果監管者同時又有審批出租車的權力,還有審批合資項目的權力,那麼對老百姓來講就眼花繚亂了,人們很難弄清楚監管者這麼多權力使用得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
 
  監管還有一個嚴重的弊病是它具有自我膨脹的趨勢,越監管,監管越多,最後完全扼殺了市場經濟的活力。
 
  為什麼越監管,監管越多?一個原因是被監管者變成了既得利益者,它會以維護社會利益的名義要求政府不斷加強監管,來保護自己。這些法定壟斷者沒有挑戰者,沒有監督者,不會受到威脅。儘管他們的利益最大化與社會利益最大化不兼容,但他們會編出好多說法,證明市場是多麼得不完善,監管是多麼得好,多麼得重要,糊弄老百姓。所以監管的自我膨脹是很自然的。弗里德曼以前講過,印度那些大商人老告訴政府,競爭不好,壟斷好,看起來頭頭是道,實際上是競爭對他不好。這裡我順帶說一下,就是好多地方政府,名為保護“地方利益”,實際上保護的不是地方利益,而是地方官員的利益,頂多是地方某些既得利益部門的利益。如果說地方政府保護的真是地方利益,那麼地方老百姓願意將棉花、糧食賣給別的地方時,它為什麼不讓?武漢市民買桑塔那車要多付幾萬元,據說是為了保護地方利益,其實是保護了地方一部分生產者的利益,並以損害地方老百姓的利益為代價。
 
  監管者會從供給一方推動監管的膨脹。施蒂格勒曾經分析過監管“俘虜理論(capture theory)”,證明好多監管者和被監管者,到最後本身變成了監管的既得利益者,他們總是會找到更多的借口,建立起更多的規則,利用政府賦予的合法權力來創造出更多的監管。僅這一條就使得監管完全變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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