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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如何改造中國的兩會

http://www.CRNTT.com   2012-03-21 11:18:32  


 
  上述現象是中國兩會多年的積弊,原本不奇怪,只是隨著民眾素質和政治參與意識的提高,也隨著兩會的透明度越來越大,人們對它們的容忍也就更少。而這些現象的存在,也直接影響到兩會的質量和人們對兩會的觀感。

強化角色意識 提高議政水平

  出現這些問題,除了一些代表委員的履職能力確實不高外,主要是代表委員的角色意識不強。絕大多數代表委員只是把它當作一種榮譽,或者獲取資源的一種手段,而沒有明確意識到這是一種責任,自己是選民的利益代言人。角色意識不強,關鍵又是代表委員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出來的,而是由上級指派和分配的。這會出現什麼情況?就是誰的資源多、聲望高,離權力最近,誰就當選。“三多”代表委員就是這麼來的。

  因此,要提高代表委員的議政水平及兩會質量,須強化其角色意識,角色意識一靠個人自覺;二要從外部進行監督,如公開代表委員的身份等信息。除此外,更為根本的是要改革代表委員的遴選機制,變目前的指派分配為競爭性選舉,也即由民眾直選代表委員。當然,這就需要大幅削減代表委員人數,從而須建立起代表委員的常任制,一如各國的議員一樣。

  對中國的人大和政協體制而言,這是一個本質性的變革,目前看來可能性不大,但可以擴大一些階層和集團特別是弱勢階層和集團的代表委員比例,並相應減少另一些階層和集團的代表委員比例。比如,農民就應有與其人數相當的代表和委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表達能力的培訓;而官員和資本家代表的人數應大幅減少。

錯誤的假定

  之所以要進行這種代表委員的結構調整,是為了反映和適應不同階層在社會中的人口構成,以及多元化的社會利益需要。顧名思義,人大和政協的代表委員的組成和結構應盡可能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而官員代表和富人委員占多,其所代表的利益與中國社會的實際情形並不相符。

  目前的人大和政協制度,理論上假定每個代表委員的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也即都是代表和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存在個人私利,正由於有這樣一個無差別的利益假定,因而,由誰來做代表委員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換言之,農民的代表並非一定來自農民,由政府官員代表農民也可以,而且實際上可能比真正的農民更能代表農民這一階層的利益,因為官員顯然比農民更會表達。自然,工人的代表也非一定要工人,企業主也可代表工人的利益,因為勞資雙方都是一家人,他們的矛盾屬於人民內部矛盾。

  但我們知道,這個假定並不合乎實情。如果說,在改革前,各種利益差別不是很大,那麼,隨著經濟的發展,原來鐵板一塊的利益也日益分化與深化,每種利益都有自己的邊界,邊界內的利益只能由這個邊界裡的人去代表和主張,農民就是農民,工人就是工人,官員就是官員,資本家就是資本家,他們的利益雖然有交集的地方,然而在一定條件下,是存在衝突的。因而,不是別的利益邊界的人可隨意進入“我”的利益邊界來代表“我”,那怕是被看作社會公共利益的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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