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民進黨憑何對馬英九發動“罷免總統”案?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4 08:15:47 |
在技術操作上,民進黨要對馬英九發動“總統罷免案”,也不可能,更不現實。因為按照《總統副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須經“立法院”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台灣地區進行“人民複決”,必須有過半選民投票、有效票過半同意罷免,才能通過。倘“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但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辭職者,亦同。但“罷免案”遭到否決,在該被罷免人的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出“罷免案”。 今年一月十四日的“立委”選舉,民進黨加上台聯黨的議席,已過了三分之一,當然可以提議“罷免總統案”,但要想獲得全體“立委”三分之二通過而使“總統罷免案”成立,即使加上宋楚瑜忌恨馬英九的因素,指令親民黨的三席“立委”參與,也因國民黨佔據百分之五十六點六的議席,而未能湊足數。因此,首先就過不了“立法院”這一關,更何況要經過“人民複決”這一關。因為其“門檻”如同“公投,以往曾有三次六題“公投”,都沒有任何一次及任何一題能跨過“投票率過半”的第一道“門檻”而遭夭折。 而且馬英九現在的失誤,只不過是油電漲價,及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等民生問題,雖然有民怨,但尚未提升到必須“罷免”的高度。何況,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十月十三日和十一月二十四日,國民黨和親民黨、無盟等泛藍政黨,及李敖等無黨籍“立委”,曾針對陳水扁的“SOGO”禮券案和“國務機要費案”先後三次發動“總統罷免案”,當時發動的理由不止是民怨,而是激起民憤,而且泛藍陣營同仇敵愾,團結一致,在“立法院”所佔議席也佔優勢,但都因無法獲得三分之二有效票,而均遭否決,宣告失敗。這也正是為甚麼在“國務機要費”延燒沸騰之時,民眾最後還是棄用“罷免”或“彈劾”方式,而是選擇走上街頭進行百萬人“倒扁”運動的原因,因為“門檻”實在是太高了,難以成為事實,倒不如上街以發洩自己的怨憤。就此而言,連民憤連天的陳水扁都“罷免”不了,只是決策失誤、尚不算是違法的馬英九,又如何能“罷免”得了?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