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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金牌獎50萬,經過納稅人同意了嗎?

http://www.CRNTT.com   2012-07-16 11:48:53  


  中評社北京7月16日訊/“體育總局開出的冠軍獎金達到驚人的50萬人民幣,相比四年前翻了一倍,不由得你不發出‘中國體育不差錢’的感慨,但聯繫到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舉重冠軍當搓澡工’、‘馬拉松冠軍擺攤賣獎牌’事件,我們似乎又不得不說:中國體育其實很窮、很苦逼。”紅網昨天登載王垚烽的文章“奧運金牌獎50萬,經過納稅人同意了嗎?”如是說,詳論如下:
  
  還有不到兩周時間,倫敦奧運會的激戰大幕就將徐徐拉啟。為了鼓勵運動員在客場繼續保持北京奧運會的高水平,體育總局開出的冠軍獎金達到驚人的50萬人民幣,相比四年前翻了一倍,創造歷屆奧運會的新高。據了解,除了冠軍,亞軍和季軍也將有相當數額的獎金,所有項目排名前八的運動員,都將有獎金的獎勵。(7月13日新民網)

  15萬元、25萬元、50萬,從希臘到倫敦,中國軍團的奧運獎金8年間實現了三連跳。單從這個角度看,不由得你不發出“中國體育不差錢”的感慨,但且慢,當另一名“故人”再次成為新聞時,我們或許能瞥見中國體育的另一個面相:日前,前國家體操隊隊員張尚武再度現身北京街頭賣藝,許多人在地下通道目睹了張尚武的“複出”。聯繫到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舉重冠軍當搓澡工”、“馬拉松冠軍擺攤賣獎牌”事件,我們似乎又不得不說:中國體育其實很窮、很苦逼。

  之所以出現這種強烈的貧富反差,從表面上看,在於體育資金分配使用的嚴重失衡:一方面,大量資金被投入到競技體育而非群眾體育上,以致於許多地方普遍存在公眾無處體育健身的問題。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底,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僅為1.03平方米,遠低於美日等國,且體育場館多集中於城市,而廣大農村的體育基礎設施則極其薄弱。於是乎每到夏季,野游溺亡便成了一些地方的“保留節目”,聞之令人掩泣;另一方面,即便是在競技領域也存在嚴重的分配不均。幸運如奧運冠軍者,國家獎了省里獎,發了獎金還分房;而大多數普通運動員,不僅平時收入微薄,退役後更因缺乏一技之長及相關社會保障,陷入生活貧困甚至無錢治病的悲慘處境。

  但究其根源,這一切還是舉國體制,以及由此產生的“體育政績觀”在作祟。在這種政績觀下,野游溺亡者的不幸、鄒春蘭、艾冬梅們的遭遇都是浮雲。因為前者大可歸咎於家長監護照料不力、學校安全教育缺失、其他部門防護設施、警示標語配備不到位;而後者雖會招致一些正面責難,但奧運的欣喜、獎牌的“功績”卻能夠成功“對衝”這些非議。更可笑的是,這種嚴重背離體育精神、妨礙體育普及發展的“體育政績觀”最終居然還要納稅人埋單,這合理嗎?奧運金牌價“值”50萬,誰同意的?

  中國社會發展到今天,體育“為國爭光”、“提振民族自信心”的政治效用已日趨淡弱,娛樂Happy成為人們觀賞體育賽事的第一初衷。既然是為了娛樂,那麼理應秉承“誰消費誰埋單”的原則,再動用稅金,甚至拿官位重獎運動員顯然已不合時宜。更何況,今年還是毛澤東題詞“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60周年的日子。一甲子、一輪回,中國的體育改革卻還在原地踏步,這樣的改革周期是否太長,改革成本是否太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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