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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爆炸案 楊局長該下課嗎

http://www.CRNTT.com   2012-08-10 11:47:40  


楊局長該踐諾交出自己的“前程”嗎?
  中評社北京8月10日訊/震驚全國的雲南巧家爆炸案近日偵破。犯罪嫌疑人鄧德勇因對被徵收土地和房屋補償不滿,與犯罪嫌疑人宋朝玉合謀通過實施爆炸製造社會影響。通報會上,警方向此前錯誤認定的“嫌疑人”趙登用及其家人致歉。不過,曾用局長名義和自己前途擔保趙登用就是嫌疑人的縣公安局長楊朝邦卻噤了聲。楊局長該踐諾交出自己的“前程”嗎?

  ■ 楊局長“用前程擔保破案”屬媒體誤讀?

  外界對巧家爆炸案的情緒一開始就很糟糕

  5月10日9點04分,爆炸在距離巧家縣政府所在地1公里處發生。巧家方面遲至13時28分,才將經過縣裡層層把關的授權稿放到當地官網“白鶴灘之窗”上,而此時各種傳聞早已通過互聯網傳遍了全國和世界。更令人不解的是,在這份近千字的通稿裡(實際上只是個會議紀要),80%以上為關於事件處理的領導態度和人員安排,並沒有提及爆炸原因、受害人身份等關鍵信息,卻偏偏冒出這麼一句:“死者、傷者家屬情緒穩定”。外界對巧家爆炸案的情緒,在這裡開了個壞頭。

  接下來,在通報確立趙登用為犯罪嫌疑人的依據時,專案組發布了趙在現場的圖片,以及他的個人QQ空間、違法記錄,判斷嫌疑人“性格孤僻、言行極端、悲觀厭世,有報復社會的心理”。而這些“證據”在民間卻遭遇了巨大質疑。

  “用前程擔保破案”確非楊本人原話

  5月14日,巧家縣公安局局長楊朝邦召開新聞發布會。根據一份內部傳出的錄音,楊在新聞發布會上回答“(確立趙登用為嫌疑犯)是初步結論還是最後定性時”,他說:“這個案件是趙登用所為,這個是毋庸置疑的,我作為一個公安局長,面對這麼多媒體,敢拿自己的職務、敢拿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實開玩笑嗎?”

  發布會不能錄音錄像,當時的記者憑借記憶將楊在會上所述整理記錄,原話便在多家媒體的見報稿件中,演變為“我可以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在微博上,這被迅速傳播為“用前程擔保破案”。

  但造成這種結果,巧家官方難辭其咎

  巧家縣公安局之前在公布案情上的確過於急躁了些。5月10日上午9時發生爆炸案,第二天即通報案情,確定嫌疑人為趙登用。這當然與公安重視案情、急於立功不無關係。但更關鍵的是,之所以如此,當和媒體將爆炸案與當地拆遷徵地聯繫起來,一種檢討政府行為的輿論呼之欲出有關。警方急於宣布此案與拆遷徵地無關,以消弭可能帶來的負面政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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