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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開始書寫美國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9 07:54:11 |
一個新移民筆下的美國 第一本書《歷史深處的憂慮》始於1994年冬天。佐治亞州北部的冬天很冷,百年老屋沒有裝暖氣,手指僵硬地敲打鍵盤,用的是叫做“下裡巴人”的中文軟件。這本書想介紹的自由概念是冷靜的,可以陳述和理性討論,個人自由是細節具體的行為,不同的“自由”之間會發生衝突,必須經常權衡,究竟保護哪一個自由更為重要。個人和個人、個人和政府之間,涉及自由,如何解決,都是非常技術性的事情,司法是獨立的技術活兒,不幹權勢什麼事。英美法系是案例法,嚴肅嚴謹。而一個個案子又如同活生生的律政劇。以案例故事為核心的普法教育,本是美國公民教育的常態,可這是寫給中國的朋友,背後如影相隨,是自己將近四十年在中國的生活和見聞。下筆時,希望自己是立場中性的甚至是筆調輕鬆的,讓自己盡量站在二者之間,與兩個國家都拉開不遠不近的距離,而兩國文化比較帶來的感觸,著實維持了內心的張力。 在這裡必須提到,中美交流在中國,寫作固然重要,出版一環同樣重要。假如沒有北京三聯出版社的董秀玉先生,這本書絕不可能在1996年面世。而整個過程中,很多朋友鼎力相助,大多當時並不相識。寫這一段,也想說明,“林達系列”,是一個時代契機。作者的寫作衝動,間接反映了讀者對了解美國的渴求,作者也曾是那個饑渴的人,只是有機會先走到河邊、舀了一瓢水往回走。而當時的出版狀況,令這瓢水並不那麼容易抵達目的地。 這本書出版後受到讀者歡迎,正因上世紀80年代的西方文化介紹,不是形而上,就是形而下,很少從憲政、法律制度層面切入的“形而中”,它講的又是觸及每個普通人生活的鮮活故事,誰都能夠讀懂。 現在回頭去看,書中的“議”,確有自己的獨特切入角度。重點不是落在對美國制度長處、對保障個人自由和公民權利的單純讚揚,而是如實記錄了一個個新移民對眼前景象的難以置信:他們原本來自世界各個角落,是不同國家的國民,他們在不同時期移民至此,聚合在一起,被一個古典的人類自由理想所吸引,為堅持這點理想,他們兩百年來,共同支付了沉重代價,居然一直沒有放棄。 所以,最初這本書,寫的並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代價。讓讀者看到,自由不僅是具體的,也必須仰仗他人和社會支付代價才得以維護。代價有時是金錢,有時是生命,有時候,是可能的國家利益。所以,當權利與代價形成兩難困境,處理和抉擇,充滿糾結。認識代價之後,仍然選擇以尊重公民權利、個人自由為最高目標,是需要勇氣的,有時候,堅持是非常痛苦的;有時候,同樣案例,在新的歷史條件,社會可能無力再支付同樣代價,權衡安全需求,個人自由可能被迫暫時退讓。公民權利和個人自由,“有時候,甚至可以說,必須是有能力支付代價才能夠得到的。” 強調自由的代價、強調唯有理解這個掙扎,談論堅持個人自由才有意義。這一思路在動筆之前並沒有預設,寫作本身是一個學習和梳理自己的過程,隨文字流淌,表達時才理清自己。 第一本書已經提到了正在討論中的《反恐法》,在當時,絕不可能想到,幾年之後,9.11事件發生。自由和代價的矛盾,立即變得尖銳而現實,逼到每個人眼前,直至今天,恐怖戰爭時代對“權衡安全和保障個人自由”提出的新問題,在美國還是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當時強調“自由代價”的寫作,無意中令讀者對此後的不同形勢,都預留了持續思考的空間。 關於權利法案的介紹,只是一個衝動,並沒有考慮持續寫作。為第一本書稿尋求出版去了北京,臨別,朋友說了一句:美國快大選了,能不能介紹一下美國的大選呢?他提醒了當時讀者希望更多了解美國的需求,似乎可以、也應該繼續寫下去。 不僅是大選,而是把上一本書的話題深入下去。個人自由、公民權利的保障,不僅是獨立司法,背後還有一個完整民主制度的設計,這個設計其實是從希臘羅馬一路下來的西方文化,到17世紀、18世紀的英國,制度層面的思考,已經很成熟。但是,論實踐,英國是在舊制度中的逐漸演化,還有宗教派別之爭的歷史負擔,線條並不清晰。到了美國,制度實踐可以完全拋開舊大陸負擔,有一個條理明確的藍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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