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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一張盜版碟就判刑還遠遠不夠

http://www.CRNTT.com   2012-11-14 11:48:46  


 
  ■ 國際唱片業形勢卻在好轉

  不僅數字下載市場蓬勃發展,傳統唱片也維持著相當大規模

  然而,在中國唱片業走向萎縮之時。同樣面臨互聯網大潮衝擊的國際唱片業,形式卻在好轉。在蘋果公司itunes等平台的帶動下,正版數字單曲下載有了極大增長,就連美國傳統唱片銷量也迎來七年來首次增長。全球最火的女歌手阿黛爾於2011年1月19日發行了個人第二張專輯《21》,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內,就創下了全美900萬、全球出貨認證2000萬的成績——而中國銷售的CD總數才400萬張。

  原因在於各國開始對“下載者”動手,罰款多達百萬美元

  為何互聯網的“分享”大潮對中國唱片業影響如此之大,對其他國家衝擊就較小呢?答案就在於施行了較為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案。在最近一兩年,在各大唱片公司和唱片業協會的努力下,各國反盜版的法案越來越嚴苛,突出標誌就是開始對“下載者”動手,而以往則通常會針對盜版音樂的“上傳者”。

  以美國為例,最近有兩起天價罰款的案子受到了廣泛關注。一起始於2005年的網絡歌曲下載侵權案,被告被裁定必須向索尼音樂、華納兄弟、亞特蘭大、Arista、UMG這五大音樂公司支付67.5萬美元的賠款;而另一起則是一名女子在互聯網上非法下載了24首歌曲,被判侵權,罰了192萬美元,平均一首8萬美元,堪稱史上最貴下載。而且,這還不是最壞的情況,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如果下載者是“蓄意侵權”,那麼每首歌的罰款將高達15萬美元。

  而近年來打擊盜版不力,以致唱片業有所下滑的日本。其政府則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一部嚴格的法律修正案,其中規定,非法下載音樂和視頻的行為將被視為犯罪,初次違法者即可被判監禁。除了“牢獄之災”,這類違法者還可能要付出金錢的代價,最多將面臨200萬日元的罰款。

  這種做法為什麼有效?

  對“下載者”動手,確實極大地打擊了盜版,促進正版。以誕生了“盜版黨”、極具互聯網分享精神的瑞典為例,2009年實施了嚴厲的反盜版法以來,才過了9個月,唱片公司的銷量就有了18%的增長。被IFPI盛贊的韓國,其音樂市場從2005年的世界第33位躍升至第11位,主要就得益於2007年政府對版權法的更新——嚴厲地要求在線服務商(ISP)必須應版權所有者的要求過濾不合法內容。而韓國ISP的辦法就是對“非法下載者”動手。

  具體的做法很有意思,IFPI稱之為“分階段響應”,ISP會向正在收聽侵權作品的用戶發送警告通知,若多次通知仍無改觀,則對賬戶暫時關停、限制帶寬、斷網或罰款。韓國政府指出,70%的侵權者在第一次通知時即停止侵權,第二次通知的效果也對剩餘侵權者的70%有效,一再收到通知後,只有一小部分用戶會繼續侵權。

  這表明,只要有嚴厲的約束,習慣了免費的人也會改變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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