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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好政府和市場在改革中的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3-01-17 08:48:11  


  中評社北京1月17日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關鍵是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證券時報發表經濟學博士馬濤、王立鋒文章表示,政府和市場都是配置社會資源的運行機制,但二者功能不同,單靠一種機制無法有效協調經濟運轉。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定不移擴大開放,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市場穩態需政府和市場共同營造

  文章稱,市場體制改革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從改革開放之初的“可以允許有市場存在”,到十四大正式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再到最近國發52號文件提出的“新兩個凡是”,基本完成了由政府主導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主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渡。在下一步改革過程中要繼續發揮市場功能,落實產權保護、契約自由以及契約有效實施等市場經濟原則,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幹預。市場的積極作用毋庸置疑,但不可盲目信奉市場而忽略政府作用,因為市場機制也會帶來諸如收入分配不公平、外部效應、市場壟斷等問題,但也不能因為這些問題的出現而採取抵制市場的政策。

  現代制度經濟學家G•霍奇遜認為,一個純粹的市場體系是行不通的,“一個市場系統必定滲透著國家的規章條例和幹預”。政府和市場具有各自的優勢,但又具有各自的不足,政府和市場只有相互彌補,共同營造市場穩態,才能使經濟健康有序運行。面對市場失靈,政府可以通過制定一些制度和規則進行調節,加強對經濟的宏觀調控,繼續改革和完善市場經濟制度。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可以替代市場,當公共選擇理論把研究觸角伸展到政治學領域時,發現政府也跟市場一樣會出現失靈。政府官員做出的決策代表的可能不是選民利益而是其自身或某些利益集團的利益,官員可能會產生尋租行為以及政府低效率。這樣的政府失靈不僅不能彌補市場失靈,反而會加劇市場失靈。行政辦事效率低下、行政審批程序複雜、行政部門責任不清和相互推諉、貪污腐敗等問題已經嚴重制約著中國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轉。

  政府和市場邊界須實質性調整

  文章認為,雖然現在很多領域已經是市場配置資源起主導性作用,但是政府在配置資源方面還握有相當大的權力。還有很多生產要素是政府定價,國有企業壟斷不僅使得民營資本無法進入,還帶來經濟運行的低效率。破除壟斷,核心就是破除國有企業的壟斷。國有企業不能只講利潤最大化,否則就是與民爭利;國有企業要講市場法則,政府不能用行政指令的方式收購整合資源,不能用權力隨便幹預市場行為,否則就可能發生“國進民退”。對於某些壟斷行業,政府也應該允許民營企業進入,不應設置重重障礙。

  國發52號文件提出“新兩個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這項規定是對市場經濟的重要推進,為民間投資和小微企業發展創造寬鬆政策環境的意圖躍然紙上,意味著政府和市場之間的行為邊界正在進行實質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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