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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烽:就是要痛打李天一這條“落水狗”

http://www.CRNTT.com   2013-02-27 12:24:52  


軍旅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原名李天一)2011年9月無照駕車打人被勞教一年,17個月後他又因涉嫌輪奸而被刑拘。圖為李雙江夫婦與其子(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訊/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通報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輪奸被刑拘。兩年之內,李某兩次觸犯法律,傷害無辜,瞬間成為千夫所指。而其母夢鴿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雖然表示“按照法律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同時表示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將來他的人生有一個新的生存空間”。涉嫌惡性輪奸案的李天一該得到“寬容”嗎?有輿論指出,無論是基於該案的惡劣性質、李天一的再犯身份以及“星二代”的社會影響,李天一都應該受到現有刑罰限度內最嚴厲的懲罰,唯有如此,才能起到殺雞儆猴的預防和教育作用,迫使官、商、星等權勢階層管教好自家“二代”,讓這些從小嬌生慣養的“衙內們”學會收斂、懂得敬畏。而相比公眾因一時激憤所發的出格之言,那些竭力、變著法子李雙江夫婦開脫責任的觀點反倒值得警惕。

王垚烽:就是要痛打李天一這條“落水狗”

  2013-02-27 09:47:49來源 > 四川在線

  作為“特權二代”,李天一們更可能為所欲為、將自己的欲望、惡念化為現實,故而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更大。這也就是為什麼“特權二代”的一言一行、所作所為往往更受公眾輿論關注的原因。

  果不出所料,在母親夢鴿發出“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的懇求後,這個明星家庭等來了“聲援”:有人質疑將李天一的照片、名字不加處理地發布,成長經歷、家庭成員被連根扒出,這樣的“社會處罰”是否失於公平、有違法規?有人痛斥所謂“網絡暴民”,請他們不要繼續傷害一個未成年人!就連楊瀾也在微博上為李天一辯護,稱“勞教一年對一個因為衝動打人的未成年人來說是否懲罰過重?”。(2月25日新華網)

  雖說楊瀾隨後便在微博道歉並回應稱自己有關勞教一年的處罰是否適當的評論是不負責任的,向網友致歉。但正所謂“一石激起千層浪”,顯然,輿論對於李天一暴行的聲討、憤怒,並不會隨著這些“聲援”的到來而被“中和”,更不會因楊瀾的道歉而歸於平息。事實上,對於劣跡斑斑的李天一,當前社會最需要的不是諒解與寬容,而是繼續揪住這條“落水狗”痛打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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