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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名家作品海外流通 真能保護中國文化遺產?

http://www.CRNTT.com   2013-03-22 14:15:53  


 
鑒定標準有多大可行性

  有專家質疑,這紙鑒定標準並不具備太多的實際操作性。比如“代表作”指向就頗為模糊,沒有明確執行的標準,似乎尺度彈性很大。“代表作”要怎麼界定,在拍場上拍出天價的一幅名家作品算不算其代表作?又如“原則上不准出境”,這“原則上”指的是什麼?像是針對陳逸飛的作品,原則上不准出境,是他的水鄉風景系列、音樂人物系列還是古典仕女系列,西藏系列不准出境,都是需要明確的要求。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拍賣研究中心主任劉雙舟告訴記者,通常鑒定標準是通過拍前的送審報備來執行的。各大拍賣行在每次拍賣前會將每件拍品的具體情況向文物管理部門送審報備,獲得許可才能上拍。當時,文物管理部門也會列出哪些拍品是可以上拍但不許出境的,至於流失文物等則是連上拍也被禁止的。但他也承認,如此執行,漏洞還是不少,比如鑒定的複雜性,包括鑒定真偽,也包括鑒定品質。

給市場帶來的是地震還是微瀾

  最新出台的鑒定標準將給未來的藝術品市場帶來多大影響,可謂眾人關注的一大焦點。

  據了解,此番遭遇全“禁”的吳冠中作品其實有不少原本就藏於海外。一位內地藏家向記者透露,“吳冠中是較早為海外藝術市場重視的一位藝術家。一來是因為其作品往往具有中西合璧的特色,相對容易讓西方人感覺到親切;二來是因為他曾經有過法國留學背景,師友皆有名望,其學術定位在海外是較為清晰的。早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就有以新加坡藏家為主的不少海外藏家從內地買入吳冠中作品,當時他的作品價格低得很,內地卻沒有多少人有這種收藏投資的意識。不過,這幾年隨著中國畫家作品的價格在國內水漲船高,遠高於海外,其作品逐漸回歸國內的多,流出的境外的本來就少。”在他看來,這紙“禁”令時至今天出台讓人有些哭笑不得,似乎慢了一拍。

  與此同時,倒是有內地拍賣業業內人士認為,不遠的未來,內地拍場上的“吳冠中”們沒准趕上好時候了,會趁機火上一把,因為有一些摸不清方向、不那麼懂行的藏家會只認“吳冠中”這塊“金字招牌”而一擲千金,到時吳冠中等中國現代書畫名家作品的價格很可能會背離它的價格。這其實是不利於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

“禁”不是保護文化遺產唯一之道

  基於保護的限制出境,出發點固然值得稱頌。不過,藝術珍品是否都該一“禁”了之,專家認為是值得探討的。距今時間較近、存量較大的中國近現代名家作品是否精貴到絕不允許出境?這紙標準會不會顯得過於嚴苛?

  藝術品市場研究專家、復旦大學文博系教授胡志祥坦言,“保護本國的文化遺產,是不是還可以有其它的方法?能不能以更長遠的眼光來創新機制?國家不妨拿出一些資金收藏一些名家力作;博物館、美術館不妨為名家辟出專館;英國等國以藝術品衝抵遺產稅的做法也可以借鑒,納稅人如果將藝術品捐贈給英國的博物館,所捐贈的藝術品市值可以直接衝抵遺產稅。”他提出“藏寶於國、藏珍於民”,認為國寶級文物應該由國家來收藏,次於國寶的藝術珍品在市場上流通不是壞事,限制百餘年前的珍貴文物出境可以理解,限制近年來去世的藝術名家作品出境則過於謹慎,“中國藝術品要想在國際市場上產生影響力,就得為世界所了解。沒有流通,又何來了解呢?一定的流通是有益於文化交流的。藝術品的魅力在自發的流通過程中也能更好地體現出來。”

  據了解,針對藝術珍品,不少國家均為其出境“設卡”。比如英國規定,任何一件有100年以上歷史、價值在8000英鎊以上的藝術品出境時,均須取得政府頒發的出境許可證。去年畢加索藍色時期重要畫作《孩子與鴿子》面臨出售時就曾被英國政府頒布的暫時出口禁令“困”在國內。不過,這一禁令體現的只是一種尊重文化的導向,它是暫時的,在一定時間以前,鼓勵本國的公共美術機構和博物館以相對優惠的價格購買這幅作品,超過時限,珍品的去留還是由市場決定。法國對於藝術品出境也有諸多限制,但規定“一律不准出境”的僅限於具備國寶資格的藝術品,其餘珍品則以暫緩發布出境許可、減免藝術品交易稅、募集公益捐款等多項措施加以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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