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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未婚母親:政策無歧視,政府補貼

http://www.CRNTT.com   2013-06-05 12:07:55  


英美等國對未婚母親有豐厚的補貼
  中評社北京6月5日訊/5月31日,武漢公布計劃生育新規徵求意見稿,擬對未婚母親處以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的罰款。但事實上,但作為弱勢群體未母親女不該是被公權力懲處的對象,此“新規”與中國現行法律原則相悖。未婚母親不但不應被懲罰,反而應該受到國家的特殊照顧。

  ■ 婦女的生育權被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保護
 
  國際上,一系列公約和宣言保護婦女的生育權

  生育權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19世紀後期,當時女權主義者要求享有“自願成為母親”的權利。20世紀70年代以後,有關國際會議文件或公約中開始涉及生育權,並將生育權視為最基本的人權之一。如1968年通過的《德黑蘭宣言》第16條、1974年通過的《世界人口行動計劃》第14條款、1980年聯合國大會開放簽字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6條款、1999年通過的《性權利宣言》以及2005年通過的《蘇州宣言》第14條均有相應規定。生育權由國際會議文件或公約承認,表明生育權已逐漸受到國際主流聲音的關注與保護。

  中國法律同樣保護婦女的生育權,生育權的主體也不區分已婚或未婚

  2005年修改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5條也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以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中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可見生育權的權利主體不限於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既包括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也包括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公民。
 
  ■ 美國為未婚母親提供一般性福利和額外補助
 
  美國未婚母親不受政策性歧視,並且可享受和貧困家庭重叠的一般性政府福利。近年美國財政支出中兒童抵稅額增幅最大,也就是說孩子生得越多,政府補助越多

  美國並非是一個典型的福利國家,故美國未婚母親享受的一般性政府福利多與貧困家庭福利重叠。但即便如此,其享受的政府福利也頗為可觀。2011年,美國GDP總額為15萬億美元,在2011-2012財年聯邦、州和地方三級政府的總支出為62820億美元,而有關民眾安康的養老金、醫療保險和窮人上的福利支出為27766億美元,占政府支出的44.1%,占GDP總額的18.4%。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屬於全民性的社會福利,而針對窮人的社會福利,政府的支出有6792億美元,占三級政府總支出的10.8%,占GDP總額的4.5%。在2000年至2010年這10年間,美國對窮人的社會福利增加了89%,從2000年的3424億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6475億美元,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兒童抵稅額。換句話說,就是窮人不怕生孩子,生得越多,政府的補助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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