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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陽光化地方政府債券取代影子銀行融資

http://www.CRNTT.com   2013-07-06 10:18:14  


 
  (二)融資平台公司的違規經營依然嚴重。

  2010年以來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清理整頓主要基於兩個方面:

  第一,根據平台(包括平台公司)自身現金流覆蓋貸款本息比例,如100%以上、70%~100%、30%~70%、30%以下,將其貸款分為“全覆蓋、基本覆蓋、半覆蓋和無覆蓋”四類。截至2012年6月末,根據銀監會統計,全國共有10682家統計在列的平台(包括平台公司)。70%的平台貸款被認定為全覆蓋,20%為無覆蓋,基本覆蓋和半覆蓋占比較低。

  第二,制定融資平台公司退出需要滿足的五個條件,並以此為依據確認可以“摘帽”、成為一般商業公司的平台公司。這五個條件是:1.符合現代公司治理要求,屬於按照商業化運作的企業法人;2.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下;3.自身現金流100%覆蓋貸款本息,且各債權銀行對融資平台的風險定性為全覆蓋;4.存量貸款的抵押擔保、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已經整改合格;5.無違約記錄,可持續獨立發展。截至2012年6月末,有1900家“摘帽”平台,占總平台數比重18%。

  表面上看,70%的平台貸款是現金流全覆蓋,似乎是個相當不錯的局面。另外,有18%的平台可以“摘帽”成為獨立的商業實體。但這些數字的可信度要打折扣,“全覆蓋”和“摘帽”公司的實際質量是值得懷疑的。

  由於融資平台公司在管理制度上沒有實質性改善,無論是平台公司還是已經“摘帽”的平台公司,大多依然政企不分,經營不規範,信息不透明,從事“黑箱”操作。這可以從2013年審計署對全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的223家融資平台公司的審計結果略見一斑。

  2012年底,在223家被審計的融資平台公司中,有94家年末資產中存在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8976億元,占其總資產的37.6%;有5家注册資本未到位56億元;6家虛增資產371億元。61家“摘帽”融資平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剝離原有政府性債務或繼續承擔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融資任務;有18家融資平台公司以轉為“退出類平台”為由,少統計政府性債務2479億元,脫離了債務監管。

  綜上所述,國發19號文發布以來,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的負債融資方式變得更加隱蔽,平台公司本身的違規經營問題依然嚴重。即使在2012年12月財預[463]號文件《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發布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依然處於“堵不住,理還亂”的狀態。

  二、國發19號文件執行不順利的宏觀原因

  文章表示,國發19號文件執行的不順利,是和中國2012年以來宏觀經濟發生的變化緊密相關的。2012年一季度以來GDP增速下滑比較明顯,直到2012年三季度經濟增長在基礎設施投資強勁反彈的帶動下才止跌企穩。由於出口疲弱,製造業產能過剩,基礎設施投資在維持宏觀經濟穩定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基礎設施投資大多是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擔當的。這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在2011年受到認真清理,其融資負債衝動受到嚴格打壓,而在2012年和2013年一季度又得到“重用”,繼續其不計成本的融資負債擴張,其數量有增無減。

  根據地方政府債務模型測算,為了保證實現2013~2015年每年7.5%的GDP增長目標,需要相應的基建投資分別為9.3萬億元、10.9萬億元和12.5萬億元。在樂觀假設2012年底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為13萬億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相應需要在2013~2015年每年借新債4.5萬億元、5.8萬億元和7.1萬億元, 其債務餘額將分別達到15.7萬億元、19.4萬億元和23.9萬億元。因此,即使在樂觀假設前提下,地方政府在今後三年的融資負債壓力也會急劇上升,其還債負擔也將十分沉重。

  在這樣的宏觀經濟背景下,清理整頓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工作如果僅僅依靠“堵”的方式是顯然不夠的。在關掉“後門”、“旁門”的同時,還需要打開“正門”, 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在制度建設中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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