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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市場化的經濟改革需要制度突破 | |
http://www.CRNTT.com 2013-11-26 10:39:54 |
中國的三中全會決定加大市場化的經濟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市場化的改革除了要用法律形式,來規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之外,還需要其它經濟制度的支持,包括財政稅收、金融制度、現代企業制度等等。在這些方面,中國都需要找到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提升制度水平。 中國目前的財政金融制度有利於國有企業,而不利於民營企業。例如,中國的金融制度結構還沒有到位,國有大銀行處於高度壟斷地位。國有大型銀行的服務對象是大型國有企業。儘管中央政府也要求國有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但因為不符合經濟邏輯,中小銀行得不到所需要的服務,微型銀行更不用說了。儘管三中全會把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提高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但非國有企業這種理論上的地位,需要體現在制度層面。如果金融系統的結構性改革不能到位,也就是說不能確立中小型民營銀行(或者國有銀行),那麼中小型民營企業還是不能得到服務。同樣,中國也需要建設數量眾多的微型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為微型企業服務。《決定》表示要支持發展中小型民間銀行等金融機構,這應當是要通過破除國有銀行壟斷一切的方法,來解決金融制度的結構性問題。有一點很清楚,如果這樣的結構改革不到位,光強調利率的自由化,結果會更糟糕。沒有結構改革的利率自由化,只會有利於國有銀行,導致更高度的壟斷。 再者,19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開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到今天仍然沒有確立起來。例如,國有企業制度仍然存在著嚴重的“內部私有化”,國有企業的利潤大部分流向了國有企業的管理者及其員工,但一旦國有企業虧損,就會向國家尋求救助。賺了錢,自己分;虧了錢,就向國家要。國有企業的這種中國特色必須加以改變。《決定》強調的“公有制財產權不可侵犯”和“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應當是為了解決“內部私有化”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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