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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解新疆問題 就要了解新疆症候的歷史語境

http://www.CRNTT.com   2014-05-26 09:37:29  


 
  民族政策的失效與文化認同的斷裂

  1949年建立的新政權通過階級鬥爭理念的推行、民族團結的大力強調和對“大漢族主義”及“地方民族主義”的雙重批判,建立起了共產主義普世價值兼中華民族價值雙重性的中華民族認同,加之固定性、非流通的社區結構的建立,族裔民族主義意識被強力抑制。但是從長期的效果來看,文革及之前的民族政策,只是暫時抑制了族裔性、地方性因素,並未能夠融合它們。相反實踐中的一些“極左”做法,以及民族政策本身的內在矛盾,倒為族裔性、地方性在80年代之後的再生,聚集了反彈力量。

  文革結束後,國家意識形態控制的相對放鬆,“撥亂反正”運動的展開,在內地主流社會形成了反思文革“極左”路線、個性解放、面向現代化的思潮;而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則表現為少數族裔文化本位性意識的恢復和中共國家民族政策的“撥亂反正”。現在不少人認為,八十年代初民族政策的調整是重大失誤,其實這種看法是很片面的。當時民族政策的調整是國家對自己過去錯誤的自我糾錯;是對被傷害了的民族情感的療救、彌補;是執政黨和國家對少數族群的善意體現。如果因為必要的政策糾偏和寬鬆與族群關係的緊張存在一定的關聯,進而就否定當年民族政策撥亂反正的正面價值,那麼就如亂扣“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帽子,並將相關現象或問題歸罪於“撥亂反正”、“改革開放”一樣荒唐。

  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當時國家把問題想得過於簡單了,以為糾正了過去民族事務方面的“左”的錯誤,賦權於少數民族更多的權利,就會換來民族團結、國家穩定;而沒有料到,簡單的民族身份的賦權行為,可能刺激族群意識的增長和更大、更高規模的民族本位性權利的訴求。個中道理同國家民主化進程的推進,會更進一步激活公民民主意識和更高程度實現民主化進程的訴求一樣。所以問題的解決,顯然不是去簡單否定以往的思想解放進程,而是要在更高、更為有機的水平上,重建國家的政治合法性,重建新型國家認同的綱領與架構。但國家權力在這方面的表現,這些年則相當被動。

  1980年代開始轉型的國家民族意識形態,雖然仍然強調著各族人民的大團結以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但“階級鬥爭”行動綱領的逐步取消,也帶來了跨族群的“階級人民”的逐漸消失,而代之以重新整體化的以族群為單位的“X族人民”;而作為推動這種轉型的執政黨,既是新型族群文化建構的倡導者,又是以往“左”的政策的推動者,所以,他們的撥亂反正性的善意之舉,就很難不被理解為是對被損害族群的理所當然的補償,也就很難得到持久、普遍的感恩性認同;而在文化意識形態方面,“各民族大團結”的理念,主要表現為政府的宣傳,而非絕大多數文化工作者的自覺關懷。

  這樣,重新轉型的國家民族意識形態,既未建立起更高一層的綜合性認同價值,同時被重新定位了的族群性“民族意識”又強化了國家層面和族群層面的“雙重民族性”的矛盾,加劇了中華民族認同價值的撕裂。所以族裔民族性認同的價值取向,無論從自覺意識還是從關係結構來說,都表現為單一性向度。

  雖然1989年,費孝通先生提出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這一具有高層次綜合性向度的國家民族認同的整合觀念,但一是由於有關各方對多元一體說的闡釋,存在重大的方法論缺陷,同時又因國家對“民族話語”言說權的封閉、主流思想文化界對此方面問題的長期冷漠,從而使得中華民族多元一體說沒有發揮足夠的作用;族裔文化民族主義的單向性,仍然無法得到辯證的調適與節制,而是更加走向偏執、激化。新疆的情況不僅如此,而且更為激進。與之相關,在新疆1989年以後,官方又重新強化愛國主義、反分裂的宣傳教育,但往往流於表面化,所以,並未能有效地克服分離主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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