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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婚姻”的脆弱化

http://www.CRNTT.com   2014-07-08 12:02:50  


 
  轉移財產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常規的是做合理開支或消費賬。宋健舉例說,如果女方確定將來要帶孩子,她會先拿出來一筆錢給孩子買一份商業保險,這筆錢可以從銀行的轉出記錄查到,女方也能出具保險合同,名義上這筆錢已經屬於孩子了,法官在判決時就不會分。至於真正離婚之後,她會不會退保提現,就不好說了。也有轉移失敗的案例,女方掌管家庭的“財政大權”,結婚3年攢了幾十萬。離婚時不願意分割財產的女方在法庭上出具了厚厚一摞發票,包括了日常消費、吃飯旅遊甚至給寵物看病的錢,發票顯示半年之內消費了50萬。另一方的律師在法庭上一張張比對發票的時候發現了漏洞:同一天,女方既在廈門旅遊,又在北京給寵物看病。

  “也有一些人城府很深,甚至從打官司的一年前開始偷偷準備,對方可能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宋健說,他的一名當事人的丈夫是公司的實際掌控人,開著寶馬車、公司業績也很不錯,但是是以父親名義開的公司,並不持股。打官司的時候,他拿出一份證明,自己只是公司的員工。“感情破裂時兩個人像仇人一樣,男方收入較高的話,不願意把自己的財產拿出來對半分。從情感上他們接受不了,都會盡可能轉移財產。如果離婚後女方帶孩子,男方會願意做出一些付出,把房子過戶給孩子或者在撫養費上多支出一些。”宋健說,這種情況男方是可以接受的,他們可以在掌握主動權的基礎上進行補償,但在法律上的爭取決不讓步。

  與對財產的態度形成對照的是對子女撫養權的“理性”。“打官司的只有極少數是因為孩子。”宋健說,也有一些女性考慮到再婚時孩子是個累贅,更願意給對方。大多數人會願意站在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理性權衡,讓他們跟著經濟條件更好的一方。

  財產和子女問題上的反差與社會經濟演變的軌跡趨於同步。財富積累的方式中,房產的權重上升。新富階層壯大,意味著無論男女,重新找到滿意對象的機會增加。相比之下,離婚的成本也就相形見絀了。而子女的成長環境、家庭背景與日後發展前景的聯繫更為密切,在一個什麼類型的“二代”決定什麼樣人生軌道的社會格局中,即使夫妻的情感破裂,但誰都不會因為賭氣拿孩子的前途作為冒險。這也是為什麼每年高考後離婚增多的重要原因,“給孩子一個完整家庭” 的理由已經不那麼充分了,不影響孩子在未來社會競爭中的資本才更為重要。

  離婚時對待財富的心理變化,從婚姻的開始階段就已經埋下了伏筆。當婚姻的基礎建立在是不是有房有車之上、愛情成為贈品的時候,離婚,當然是清算經濟賬,而不是感情債。由物質構築的家庭基礎既堅固,又脆弱。

  宋健代理的離婚案件中,最短的婚姻只維持了兩個月,女方原本以為找了一個“富二代”,結婚之後才發現對方的財產狀況、家庭背景跟她的想象相差太遠,從而要求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婚姻關係,不要耽誤自己再婚,並且希望律師在起訴書中以上當受騙為由,提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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