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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貨貿談判政治宣示高於實質內容

http://www.CRNTT.com   2014-08-29 08:41:45  


 
  《兩岸貨貿協議》協商將會在“張顯耀案”中“逆風”舉行的消息,似是台灣方面單方透露,因為大陸國台辦尚未證實。但這麼重大而且又是涉及雙方的事情,卓土昭不會輕舉妄動,應是雙方已經取得共識並已確定,卓土昭才“敢於”單方面宣布,實際上據說大陸海協會是於二十六晚上點頭同意的。至於國台辦這邊尚未宣布,估計一方面是尚未正式確定具體地點(據說有台北市和桃園縣兩個選擇),另一方面也並非恰逢國台辦例行記者會時間。倘國台辦發言人也予以宣佈,就已是“板上釘釘”,“珍珠都冇咁真”。

  恢復《兩岸貨貿協議》談判,應是在本年度內,兩岸關係事務及兩岸協商的重大進展。因為這次協商,不單止是受到“張顯耀案”的影響,而且更是受到“太陽花學運”的阻滯。實際上,這次協商本來應是五月間進行的,但受“太陽花學運”事件影響而遭擱置。後來在經過兩岸“力挽狂瀾”式地進行恢復氛圍的努力,尤其是在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訪問台灣後,八月初的兩岸經濟合作會議第六次例會取得初步共識,八月底恢復《兩岸貨貿協議》協商,台灣方面極力希望能爭取在今年底中國大陸與韓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之前,持續加緊《兩岸貨貿協議》的談判進度。

  遺憾的是,偏偏在此時爆發了“張顯耀案”,而張顯耀就正是台灣方面出席兩岸經濟合作會議第六次例會的主代表。不過,台灣方面仍然堅持能夠如期進行協商,當聽大陸方面表達還有許多工作需要準備,包括辦理出境手續等,因此恐會趕不上時,卓士昭還提出了“移船就磡”到大陸進行協商的設想。可見,不但卓士昭是肯擔當敢作為的政務官員,而且也折射出台灣方面,越是遭到挫折就越是要克難前進的急切心情。

  其實,在“立法院”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之前,兩岸進行貨貿協議談判,基本上等於是“事倍功半因為又可能會遭到民進黨當局的阻撓,並籍口“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採用挾持其中一些被其指為“有問題”條文內容的手法,而使得整份協議支離破碎,基於國際慣例又不能修改,因而等於是整份協議被否決,談了等於白談。因此,最“穩陣”的做法,就是等到“立法院”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之後,按照該“條例”所規範的程序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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