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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實名舉報:讓舉報者成炮灰

http://www.CRNTT.com   2014-09-15 11:23:20  


 
  在美國,最高法院指明要強化對舉報人信息的保密責任,"水門事件"中的"深喉"費爾特在自己承認前的33年都沒人知道真實身份 

  鼓勵實名舉報更要強化對舉報人信息的保密責任。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規定不得披露舉報人個人信息或任何可能導致舉報人暴露的事項。如日本的《公益舉報人保護法》規定,為舉報人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舉報人的真實身份。而在美國,1979年,最高法院在smith v. maryland案件中指明:"大部分私人電話用戶……這些號碼可能在某種意義上連累他們,也是因為他人可以輕易發現他們撥打的人與地址,從而發現關於他們個人生活的內部信息。"而要求必須讓來電者可以選擇阻斷來電顯示,以選擇是否披露電話號碼,保護其自身的隱私權不受侵犯。

  此外,1972年美國"水門事件"中的關鍵線人"深喉",由於保密措施嚴密,三十餘年都無人知曉其真實身份,直到2005年5月31日,美國聯邦調查局前副局長費爾特臨終前才承認自己就是"深喉"。 

  1989年,美國通過《檢舉者保護法》,將舉報人納入了證人的保護範疇,3年內受保護和救濟的舉報人增加13% 

  在美國,為了保障舉報人的權益,將舉報人納入了證人的保護範疇,並以立法的形式加大了對舉報人、證人的保護。例如,1989年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檢舉者保護法案》,第一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檢舉人保護。《檢舉者保護法案》規定,只要舉報人"自認為能夠證明舉報的對象實施違反法律、法規、條例的行為以及存在重大的管理錯誤、巨額資金浪費、濫用權力或者被舉報人具有可能對公共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的行為",就有資格獲得該法案的保護。該法實施後的三年時間里,發現政府弊端並進行揭發的人員數量增加了20%,與此同時受到救濟和保護的人數也增加了13%。

  此外,《被害人和證人保護法》還規定,如果被害人受到威脅或將發生針對他們的報復行為,應對其加以保護,必要時可羈押威脅者,以此保護檢舉人免遭報復。

  美國推行"證人保護計劃",其執行機構馬歇爾辦公室對高危人群實行24小時貼身保護,並給予經濟補助和工作機會 

  西方許多國家和我國香港地區,都有對舉報人、證人的身份重置的相關保護規定。美國的證人保護項目是美國檢控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證人保護的執行辦公室叫馬歇爾辦公室。相關事項被馬歇爾辦公室確認後,被保護人立即進入新的住地,作為回報,被保護的人可以得到工作機會、住房、平均6萬美元的經濟支助、變化了的證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資料、心理醫生和社會工作者幫助等等。馬歇爾辦公室還對高危人群實行24小時貼身保護。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和各州實行"證人保護計劃",迄今已有超過7500名證人和9500多個家庭成員受到保護,聯邦政府為此耗資4億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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