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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價改應以稀缺性和外部性為導向

http://www.CRNTT.com   2014-11-10 09:17:24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訊/近期能源價格改革受到廣泛關注,主要觀點認為當前通脹水平較低,價格改革阻力較小,進一步推進能源價格機制改革時機正好。

  中國證券報發表銀河證券首席總裁顧問左小蕾文章表示,決策層將“能源改革”上升到“能源革命”的戰略高度。這一方面來自於國際能源形勢變數越來越大,越不穩定的地緣危機導致石油供給和價格波動越來越劇烈。另一方面,因煤炭等化石能源燃燒釋放的有害物質,成為當前多地霧霾頻發的罪魁禍首。不論是應對國際能源市場的持續動蕩,還是化解環境污染帶來的生存威脅和挑戰,確實需要一場化石能源的“替代革命”。

  這也就意味著,我們必須大力“開發”和“使用”可再生的清潔能源,逐步減少對煤炭和石油的依賴。從這層意義上說,“能源革命”的內涵就是要實現“能源結構”(包括能源需求和供給結構)的革命性改變。如何實現能源結構變革?價格機制是最透明最能有效引導市場調整的機制,新的能源價格機制必須反映石油天然氣的稀缺性和煤炭發電的外部性。

  文章分析,一直以來,中國能源價格是政府管理、成本加成的定價方式,並且因為能源使用涉及到民生,所以一直有按公用事業定價的成分。相應的,傳統定價模式的弊端可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兩個方面體現出來。

  從供給端來看,第一,公眾對能源生產成本不清楚,長期偏低的定價使公眾對能源價格上升非常敏感。第二,由於技術和生產條件差異,各企業生產成本不一樣,一刀切的成本定價不能反映差異性,反而容易增加企業“做大”成本的動力。第三,傳統能源定價也沒有反映勘探開發的成本和風險,更沒有反映非清潔能源的外部性。傳統成本定價主要是生產成本定價,並沒有讓生產者承擔起外部性的治理成本,這就使得高成本定價的清節能源處於不公平競爭地位,阻礙了清潔能源市場擴張和替代性發展,扭曲了資源配置體系。

  從需求端來看,“一刀切”的成本定價沒有反映能源的稀缺性。隨著經濟發展,居民生活方式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石油、天然氣、電力需求大幅上升,能源稀缺性更加突顯。稀缺資源的使用原則是,用得越多意味著稀缺性越大,因此多用者就應該支付更高的價格。但“一刀切”的能源定價模式,特別是從民生出發作為公用事業的能源價格定價,所有使用者都支付一樣的價格,使稀缺資源占用多的人搭了民生保護政策的便車,不公平地獲取了超額利潤,同時還可能鼓勵浪費式的能源消費。

  要實現能源結構的戰略變革,新的市場化能源價格機制必須通過強調稀缺性和外部性的價格調節機制體現,強化節能減排和發展清潔能源導向,依靠價格變化引導市場優化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實現能源結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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