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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立憲:兩岸一家親 習近平提出因何需要? | |
http://www.CRNTT.com 2015-01-03 00:12:27 |
“兩岸一家親”理念提出的內涵與依據 “兩岸一家親”理念雖由習近平總書記所提出,但實有著民族、歷史、法律、政治和現實的依據,是由中央對台政策的歷史演變而來,滲透在中共幾代領導人的對台政策思考與實踐當中,筆者試從四個方面進行歸納與提煉。 首先,是基於兩岸同胞血濃於水的民族情。大量的史料表明,兩岸同胞同文同種、同宗同源,台灣98%的住民系中國大陸福建、廣東和各省的移民,大量的民意調查也表明,80%多的台灣民眾認定自己屬於中華民族,這種認同具有“高穩定結構”。②雖然近代史上,由於人為的原因,台灣與祖國大陸聚少離多,其中日本殖民統治50年,兩岸政治對立60多年(其中“台獨”政黨執政8年),但始終無法從根本上切斷兩岸同胞的血脈聯繫和民族文化認同,一旦交流的大門打開,兩岸同胞同文同種的巨大張力立刻顯現,任何力量均無法阻擋兩岸同胞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影響、自然融合。這是提出“兩岸一家親”理念的社會基礎。 其次,是基於台灣屬於中國的歷史與法理觀。“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說法有著歷史與法理的依據。因為是中國人最早發現、開發、治理了這塊土地。荷蘭、西班牙、日本雖均曾治理過台灣,但清朝政府連續治台二百餘年,早將這塊土地打上中國的烙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政府即根據有關的國際法文件收回了台澎列島地區,台灣正式回到祖國懷抱。1949年後迄今,海峽兩岸雖然隔海分治,但其性質屬於中國內戰的延續,兩岸法律均以對方為領土主權涵蓋範圍,實即為主權重疊、治權分享的“一中框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始終堅持“兩岸同屬一中”,堅決反對“台灣獨立”和“兩個中國”,國際社會也普遍承認、尊重或認知這一事實。兩岸兩會於1992年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國民黨馬英九當局更明確承認“兩岸同屬一中架構”、“非國與國關係”,這些是確立台灣與大陸同屬於中國的法律基礎,也是“兩岸一家親”提出的事實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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