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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推動參與聯合國,其關注的重點在於通過此過程,挑起台灣民眾對大陸的厭惡情緒和政治對立。 |
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政治學系教授王英津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0月號發表專文《試析台灣參與聯合國的不可能性》,作者認為:“台灣不能以‘新會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也無法“依會籍普遍性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的雙重代表權模式‘重返’聯合國”。”“倘若未來蔡英文當局再次推動參與聯合國,其關注的重點並不在於最終能否真正加入聯合國,而在於通過這個過程,挑起台灣民眾對大陸的厭惡情緒和政治對立,從而追隨她從事‘一邊一國’的‘台獨’活動。”文章內容如下:
聯合國是當今世界上最重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成員是主權獨立國家。鑒於加入聯合國的重要性以及其成員身份的特殊政治意義,李登輝、陳水扁時期,台灣當局在其“國際活動空間”訴求中,最重要的目標是參與聯合國。從1993年起,台灣當局使用各種手段,鼓動其“友邦”國家在聯合國提案,要求討論“台灣參與聯合國”問題,正式揭開了兩岸在台灣參與聯合國問題上的較量。自1993年第48屆聯大至2008年,台灣當局連續十四次鼓動其“邦交國”在聯合國炮製所謂讓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提案,妄圖“重返”或“加入”聯合國⑴,但均鎩羽而歸。馬英九上台主政後,提出了“外交休兵”策略,在加入國際組織問題上強調“有意義地參與”,將目標由“參與聯合國”調整為“參與聯合國下屬組織”,至此,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暫告“沈寂”。不料,蔡英文上台後,台灣“獨派”勢力又鼓動台灣當局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不管蔡英文當局是直接採納“獨派”的建議,還是變相採納“獨派”的建議,抑或暫時擱置“獨派”的建議,台灣“入聯”問題很可能會在蔡英文執政期間再次“沉渣泛起”。
從李登輝、陳水扁時期所採取的策略來看,台灣當局要想成為聯合國成員的途徑無非有兩條:一是以“新會員國”身份申請加入,依聯合國憲章第4條第2款規定,必須經安理會向聯合國大會建議,再按程序由聯合國大會做出決議;二是推動“重返”聯合國,將“台灣重返聯合國”作為一項議題提交聯合國大會討論,主要是通過部分聯合國成員的提案將其列入聯合國大會議題,聯大對此提案進行實質性討論,或投票表決。那麼,台灣當局是否有資格“加入”或“重返”聯合國?台灣當局“加入”或“重返”聯合國是否具有可行性?下面從國際法和國際政治兩個角度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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