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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現場:三地學者熱議中央對港管治權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19 00:03:22 |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港獨”是擾亂香港社會秩序的根源,是破壞基本法的價值共識、破壞民主法治的罪魁禍首。我們看到中央政府打擊“港獨”勢力的決心和信心,深入開展“一國兩制”的良苦用心,而人大釋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央政府充分運用人大釋法機制,維護國家統一和“一國兩制”,引領香港朝向更加符合國家和特區利益的方向發展。 “在香港出現憲制危機的關鍵時刻,人大釋法對基本法進行解釋,對‘一國兩制’實踐中的新問題和新動向也給予充分的關注和回應,並在實踐中以創造性的活動來保證基本法的實施不背離“一國兩制”構想的初衷。在此意義上,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僅僅是基本法的解釋者,同時還是基本法的守護者。”李曉兵說。 他指出,從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一國兩制”和實施基本法的近二十年的實踐來看,香港的高度自治實踐和中央政府履行憲制責任之間並不存在根本的衝突,香港良好憲制秩序的形成更需要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之間形成良好的互動,中央政府在香港良好憲制秩序的形成過程中不能缺席,而人大釋法既是香港特區新憲制秩序形成的重要推動力量,也是香港特區憲制秩序走向良性軌道的制度保證。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法學院教授葉海波在會議中談到,隨著中國國力強盛和中國模式論出台,使得民眾對香港民主看法不再正面,特別是“分離主義”的出現,使得人民把民主與分離結合起來,認為地方的民主可能會引起挑戰中央的勢力。“我們強調中央管治權是正當的,但部分人會對民主產生懷疑,進一步又波及到對‘一國兩制’的懷疑。事實上我們討論2047年以後的問題,本身就是對以前我們認為不需要討論的問題開始表示懷疑。其實在鄧小平心中,‘一國兩制’不僅僅是50年不變,是更長的時間。” 如何從憲法和基本法的高度,從共識的基礎之上去認識香港問題?葉海波認為有幾方面可以嘗試: 第一是基於對中國的共同認同去強化國家的存在。“憲法第二條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這些機關都具有國家的因素,不應該做一個割裂的理解。 “另外,我們要將體現國家這樣一個統一性的法律,視作國家存在的標誌。例如23條立法,不應當簡單的把它視作約束少數港人的工具,而應當視作一種共識的法律表達。” 第二是關於民主的問題。“我認為民主問題是可以用民主解決的,香港的確出現了‘分離勢力’,其實這樣一個‘分離勢力’很早就出現了。上世紀60年代香港便出現了第一個分離主義政黨——香港民主自治黨。民主的確為各方聲音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強化了地方的本土主義。但是,這種地方性的民主所導致的負面性,我認為可以通過強化國家民主來實現。 第三是香港實行民主一定會有政黨,政黨一定是主角,所以承認政黨規范政黨,可以從國外借鑒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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