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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豪語中評:抗拒內地無助香港國際地位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23 00:18:17 |
他還表示,《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自由和法治,而中央近年在香港事務上作出的一些決定,可能引起過香港社會比較大的反應,但其實這些決定一直都是根據《基本法》辦事,並不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或是香港人的自由和香港社會的法治精神相抵觸,反而在一些重大爭議上,中央的決定起到了維護法治的正面作用。 陳志豪認為,香港特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香港人所享有的各項自由,是香港根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回歸之後才得到實現和延續的,同時也必然伴隨著相應的義務,這些義務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和主權,否則中央根據《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就無從談起,因此沒有“一國”,就不存在“兩制”,“一國”和“兩制”是相輔相成的概念,絕非相互衝突。 他說部分主張“港獨”的人士無視“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這些人應當反思和解釋,他們所反對的事物恰恰保障了香港在回歸後繼續享有自由和法治,而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都有賴於此,那麼他們所追求的到底是怎樣的一條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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