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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分析:王毅“穿梭外交”展大國擔當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30 00:17:50 |
何為“穿梭外交”?根據該詞的中英文釋義,穿梭外交指的是當兩國或多國之間出現爭議或矛盾,且當事方彼此無法通過對話妥善解決時,第三方代表赴有關當事方進行斡旋協商,試圖傳達彼此關切、謀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由於第三方代表往往需要在短時間內往返、穿梭於多個國家進行密切協調,故這種外事訪問被稱為“穿梭外交(Shuttle Diplomacy)”。 “穿梭外交”是一個誕生於冷戰後的概念,起源於上世紀60-70年代。1967年美國代表塞勒斯•萬斯曾為調解塞浦路斯危機在希臘與土耳其等國之間密集訪問斡旋,1973年基辛格曾因為促使以色列軍隊從埃及和敘利亞領土撤軍,在7個月內往返於各方的首都之間,隨後“穿梭外交”一詞憑借《紐約時報》的報道逐漸廣為人知。由此可見,穿梭外交節奏快、效率高,針對性、急迫性強,行程安排緊凑,是斡旋國際爭端、處理突發危機的有效手段。 在此之前,“穿梭外交”一詞尚未見諸中國的官方文件或正式發言,但在一些場合或外事活動已經或多或少地體現出穿梭外交的內涵,如2014年2月17日至20日期間,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先後訪問朝鮮與韓國,就朝鮮半島地區形勢與南北雙方交換意見,再如2014年10月中國駐肯尼亞大使劉顯法在一場活動上表示,中國政府非洲事務特別代表鐘建華大使在非洲熱點問題上多次開展穿梭外交,努力勸和促談。此外,近年來中方特使也多次赴中東展開密集斡旋,促進該地區和平穩定。 而此次王毅外長訪問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意義在於:第一,這是中國外交部首次公開、正式地對外聲明這是一次“穿梭外交”活動;第二,這是中方首次把“穿梭外交”提升到外長層級。在26日的外交部記者會上,發言人耿爽對此次穿梭外交進行了補充說明,耿爽說,王毅此訪是應阿巴雙方請求,根據中國領導人指示,進行的一次穿梭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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