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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江天語中評:一地兩檢不違反基本法

http://www.CRNTT.com   2017-07-27 00:04:28  


圖說: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基本法研究中心執行董事黃江天(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記者 蘭忠偉)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終於敲定。香港特區政府前日公佈,高鐵“一地兩檢”將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香港西九龍站部分範圍劃設“內地口岸區”,實行包括出入境和刑事在內的內地法律。此外,為了方便旅客,車站布局採用“同層兩檢”模式,即離港及抵港旅客均可在同一樓層內完成出入境手續,毋須分開兩層通關。

  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基本法研究中心執行董事黃江天昨日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地兩檢”方案看不到任何違反基本法之處,“一國兩制”的方針亦是透過基本法落實。特區政府須做好宣傳遊說工作,向市民大眾指出,“內地口岸區”在地理上屬於香港,但是在法律上,不屬香港特區範圍,自然也不屬香港法律管轄。

  黃江天表示,在法理上,劃定的區域非香港法律管轄,而是實行內地法律,但並不是全部實行內地法律,據政府的文件,有六種情況,在民事方面依然受香港法律管轄一。

  “要清楚地讓市民明白,為什麼地理上“內地口岸區”屬於香港,但是法理上卻屬於內地法律管轄。事實上,駐港軍營和大使館亦是同樣的道理,即地理上屬於香港,但香港法律則無權進入。

  據了解,中央及特區政府經過詳細研究及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後達成共識,採取“三步走”方式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第一步先由兩地達成合作安排;第二步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第三步是兩地各自進行相關程序予以實施,在香港將涉及本地立法工作。黃江天認為,經過“三步走”之後,法律的基礎將相當穩固。

  黃江天表示,香港政府不僅僅要使法律基礎更穩固,還要在輿論上進行傳播。一般的民眾並不清楚,為何香港的一個區域可以讓內地人員執法,這帶有很強烈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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