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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平:九二共識形成過程及對兩岸發展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7-10-25 00:03:17  


 
  但大陸方面仍不同意台灣方面的第八方案,並對海基會談判代表提出“以口頭表敘的方式表達”,大陸談判代表也因未獲授權,不辭而別返回北京。台灣方面為表示誠意,特令許惠佑處長在香港一直留到十一月五日深夜,因周寧未再返港,才離港返台。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日海基會發表了一篇新聞稿:“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台方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和‘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意’所做決議,加以表達。” 
 
  海基會同時將此一新聞稿,以函件方式告知海協會,同日海協會接獲海基會來函,立即由海協會孫亞夫秘書長電話告知海基會陳榮傑秘書長:“我會充分尊重接受貴會的建議”。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我會擬做口頭表述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
 
  該函並附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日,海基會在香港所提第八方案。並建議兩會約定各自同時口頭聲明。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四時,陸委會黃昆輝主委召集海、陸兩會高層,對十一月十六日海協會來函協商對策。黃主委最後決定針對海協會來函,台方暫不回覆。但用記者會的方式,以口頭聲明表達台方立場。當場黃主委指定海基會李慶平副秘書長於下午六時,在陸委會記者發佈室,代表海、陸兩會發言:
 
  “對海協會十一月十六日來函,願以口頭聲明,各自表達的方式,表示歡迎,但台方認為,雙方對此一問題表示的立場、原則,早已各自表述過了,不需要再約定同一時間發表”。“台方一貫立場,事務性協商不應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性議題”。第二天,台灣各大報,皆頭版說明兩岸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方式,解決了“一個中國原則”問題。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日,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台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的政治含意,認識顯然不同。台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至於口頭說明之具體內容,台方已於十一月三日發表之新聞稿聲明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意所做的決定,加以表達。” 
 
  世稱的所謂“九二共識”,是原陸委會主委蘇起,在2000年4月為方便陳水扁當年五月二十日就職後,繼續與大陸來往,對一九九二年1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三日之期間,海基會、海協會之間電話、函件來往及新聞記者會所達成的雙方皆能接受的以口頭聲明方式來表達雙方的立場,統稱為“九二共識”。
 
  在台灣方面,因是基於“國統綱領”及“一個中國涵意”文”表達,這兩份文件事表達了台灣是要逐漸達成全中國的統一,當時是希望中國的統一,是在自由、民主、均富下的統一。

  二O00年五月二十日,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執政後,否定“九二共識”,加上搞烽火外交,一邊一國,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舉行“台獨”公投,使兩岸關係停滯八年之久。2008年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岸領導人皆肯定九二共識,兩岸關係非常融洽,達成二十三項協議,也促成2015年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首次會唔,兩岸進入“和平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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