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完善立法以“林長制”促“林長治”
2024-12-20 12:23:03
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據新華社消息,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9日表決通過《黑龍江省林長制條例》,旨在進一步保護和發展林草資源,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築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該條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楊立峰說,根據全面推行林長制要求,結合黑龍江省林長制工作實際,該條例共24條,規定了加強林草資源生態保護、生態修復、災害防控、林下經濟發展、監測監管等十個方面的工作任務。
該條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明確了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的組織體系和責任。省級設總林長、副總林長、省級林長,市、縣、鄉級設林長、副林長,村級設林長,結合實際分區(片)負責。森工、農墾企業設企業林長、副林長,與其他有林草資源的中省直單位共同納入林長制組織體系。
在林長巡查和約談整改制度方面,該條例規定林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林長職責的,上級林長可以對其進行約談。被約談林長應當落實約談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並及時報告整改情況。
此外,該條例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生態護林員選聘和管理工作,加強隊伍建設,落實林長責任區域林草資源網格化管護責任。加強林業工作站能力建設,提升林業工作站服務能力,推進鄉鎮林長制辦事機構、林業工作站和生態護林員一體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