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大量警方車輛停在韓國首爾龍山區漢南洞的總統官邸附近。新華社記者 姚琪琳 攝(圖片來源:新華社)
這是2024年12月14日在韓國首爾拍攝的韓國國會議事堂。新華社記者 姚琪琳 攝(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据新華社报道,韓國國會的代理律師團正向憲法法院申請批准彈劾總統尹錫悅。該律師團7日就彈劾理由不含“內亂罪”作出一番拗口的解釋:國會彈劾動議之所以提及“內亂罪”,是因為要強調尹錫悅實施緊急戒嚴“足以構成內亂罪”,而非把“內亂罪”列為彈劾理由。
連日來,圍繞憲法法院該不該審理尹錫悅所涉“內亂罪”,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與執政黨國民力量黨以及尹錫悅支持者陣營爭論不斷。輿論認為,當前亂局背後是共同民主黨希望推動憲法法院盡快罷免尹錫悅,為黨首李在明競選總統爭取時間。
爭什麼
韓國國會方面3日宣布,決定修改國會彈劾動議的彈劾理由,撤回“內亂罪”這一條。國會說,尹錫悅是否犯有“內亂罪”,屬於刑事審理範疇,而憲法法院針對彈劾案的審理僅應判斷他發布緊急戒嚴令是否違憲、違法。國會強調,尹錫悅發布戒嚴令有“內亂罪”的事實,但應由刑事法庭判斷這一罪名是否成立。
國民力量黨認為,共同民主黨掌控的國會要從彈劾理由中删除“內亂罪”,是為了盡快罷免尹錫悅,以提前舉行總統選舉。若彈劾理由删除這一條,則彈劾案無效,國會應對彈劾動議案重新表決。尹錫悅律師團隊同樣主張,如果彈劾案的審理不包括“內亂罪”是否成立,憲法法院就應駁回彈劾動議。
憲法法院6日回應,能否撤回“內亂罪”彈劾理由將由法院方面判斷。而對於國民力量黨和尹錫悅律師團隊的強烈反應,國會代理律師團7日向媒體解釋說,彈劾理由沒有變化,彈劾動議雖然提出尹錫悅的行為有“內亂罪”的事實,但僅為國會的“評價意見”,沒有要求憲法法院審理他是否構成“內亂罪”。
憲法法院定於本月14日和16日就尹錫悅彈劾案分別進行第一次和第二次辯論。預計各方圍繞彈劾理由的爭論仍將持續。
急什麼
韓國輿論認為,圍繞“內亂罪”在彈劾理由中的存廢之爭,反映出共同民主黨急於推動憲法法院確認彈劾並罷免尹錫悅,給李在明競選總統爭取時間。
去年12月14日,國會通過尹錫悅彈劾動議。隨後,彈劾動議提交憲法法院審理。在彈劾理由中,對“內亂罪”的審理將非常複雜,勢必延長審理和宣判時間。
憲法法院受理尹錫悅彈劾案後,審理流程最長可達180天。如果法院批准彈劾,確認罷免尹錫悅,韓國應在60天內,即最遲今年8月中旬之前舉行總統選舉。對共同民主黨而言,最有實力競爭總統的人選當屬李在明。然而,李在明也背負官司,能否參選面臨很大不確定性。
李在明去年11月中旬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裁定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一年、緩刑兩年。李在明隨後上訴。根據韓國法律,原則上二審要在一審結束後3個月內,即今年2月中旬前宣判;如果李在明繼續上訴,終審要二審後3個月內,即5月中旬前完成。如果終審維持原判,李在明將無法競選總統。
對共同民主黨而言,李在明能否趕得上總統選舉,與上述兩起案件的宣判時間和結果密切相關。因此,共同民主黨急於推動罷免尹錫悅,並確保總統選舉在李在明案終審宣判前舉行。
去年12月底,國務總理韓德洙代行總統職權僅13天即遭彈劾,正是因為共同民主黨等在野黨不滿他暫緩任命憲法法院法官。憲法法院由9名法官組成,針對尹錫悅的彈劾動議須獲至少6名法官贊成彈劾方可通過。韓德洙遭彈劾時,憲法法院中尚有3個法官席位處於空缺狀態,而在野黨無法確保6名法官均贊成彈劾尹錫悅。
目前,繼韓德銖後代行總統職權的崔相穆已任命兩名憲法法院法官。兩人分別是國民力量黨和共同民主黨中意的人選。最後一個空缺,崔相穆交由朝野政黨“協商一致”再任命。
2024年12月12日,在韓國首爾火車站,韓國民衆觀看總統尹錫悅對國民談話的電視直播。新華社記者 姚琪琳 攝(圖片來源:新華社)
這是2024年12月27日在韓國首都首爾的韓國憲法法院拍攝的尹錫悅彈劾案首次審前聽證會現場。新華社/紐西斯通訊社 攝(圖片來源:新華社)
2024年1月10日,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從首爾大學醫院出院。新華社 全休相 攝(圖片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