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
2024年7月號,總第319期

美國涉港單邊制裁的非法性與應對
羅國強(武漢)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生導師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
劉恬(武漢)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摘要】目前國際法上衹承認“集體性、多邊性制裁”的合法性。關於單邊制裁尚未形成國際習慣法規則。美國涉港單邊制裁意圖擾亂香港穩定,破壞“一國兩制”,達到遏制中國發展的目的。美國的涉港制裁行為沒有遵守國際法基本原則,違反了不干涉內政、主權平等及國家獨立權原則,還與諸多聯大決議相悖。中國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國的正當權益,并藉助社交傳媒揭露美渉港單邊制裁的違法性。

  從2020年7月至今,美國已數次對中國香港實施單邊制裁。2020年《香港國安法》頒布不久,美國就對中國部分官員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單邊制裁。2023年10月25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第23條立法工作新進展後,11月2日美國宣布對香港法官、檢控官等49名香港政府官員進行制裁。2024年3月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落實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23條立法”),3月30日美國宣稱對香港特區官員實施簽證限制。美國政府將人權與制裁掛鈎,通過府會配合,使單邊制裁完全淪為美國施展霸權的工具。而在美國的影響下,許多國家開始將制裁視為可以實現外交政策的一種方式。美國還拉攏歐盟、英國、加拿大等“組團”對華制裁,展露出拉攏盟國對中國實行區域性制裁的趨勢,試圖通過相互配合,提高制裁的效力。為從法律的角度遏制單邊制裁對中國的消極影響,本文將嘗試以美國涉港單邊制裁為切入點,分析缺乏實在國際法依據的單邊制裁的國際違法性,為中國解決當前面臨的“外國制裁困境”提出法律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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