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回放

中國的發展出路在海洋
張序三(北京)
中國太平洋學會副會長
原海軍副司令
軍事科學院政委
  編者按:今年是中國偉大的航海家鄭和首次下西洋六百周年,海內外各界人士發起了一系列隆重的紀念活動。追古思今,國人應從更深的層次上思考海洋、海權、海防對於今日中國的意義。因為,這關係到中國未來的生存發展,關係到每個國人的切身利益。

  人類對海洋的認識逐步加深

  廿一世紀是海洋世紀。刻下各國都在調整自己的戰略,把目光投向海洋。早在二五○○年前,古希臘海洋學者猶米斯托克利就預言:「誰控制了海洋,誰就控制了一切切」。

  從公元十六世紀美國的羅利爵士、十九世紀近代美國海軍理論奠基人A.T馬漢,以及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蘇聯海軍總司令戈爾什科夫等人,都提出了海權的重要性,普遍把爭奪海洋、控制海洋與控制貿易、控制整個世界,緊緊的聯繫在一起,道出了爭奪海洋的實質。

  中華民族對海洋重要性的認識,起自明代。明朝鄭若曾(今江蘇人)著的《海防圖論》和《籌海圖編》兩書中,提出了「經略海洋」的思想。

  六百年前,七下西洋的偉大航海家鄭和指出:「國家欲富強,不可置海洋於不顧。財富取於海,危險也來自海上……,一旦他國之首奪取海洋,華夏危矣」。

  人類對海洋、海權、海防的認識在今天更加深化。總結起來,有如下五個特點:

  一是對海洋的認識是逐步深化的。由從對海洋捕撈海生物到利用海洋交通、海洋戰略意義的重要,發展到今天的保護海洋開發海洋。

  二是爭奪海洋是為了爭奪海權──權力和利益。海洋是資源的寶庫。爭奪海權的目的是為了控制海洋、開發海洋。

  三是「向海則興,背海則衰」。歷史教育了人類,也教育了中華民族。西方發達國家的興旺發展,幾手全靠海洋而強盛起來。中華民族的強盛史和衰弱史都和對海陸關係理解的正確與否有關。如明朝時的鄭和下西洋,興旺也;甲午海戰的失敗,中國近代的恥辱史,足以證明。

  四是海洋爭奪是激烈的,國家要認真對待。

  五是廿一世紀各國對海洋資源開發更加積極。首先海洋能源的開發;其次是海洋礦產資源──稀有金屬的開採;第三是海洋傳統產業──運輸業、造船業、捕撈業等;還有海洋化工業、造船業、捕撈海生物等;還海洋化工業、海水利用業,以及海洋科技業等都會得到很大的發展。

  中國加速實施海洋開發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和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明確提出「實施海洋開發」的總體戰略目標。這是一個順時代潮流的科學決策,中國發展海洋事業的重要戰略部署,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海洋,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和最後空間,是能源、礦物、食物和淡水的戰略資源基地。從三十多年的實踐來看,世界海洋產業總值十年左右翻一番,二○○○年海洋產業對全球GDP的貢獻達到了三十一萬億美元,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也是國際事務的熱點之一。

  中國實施海洋開發,是促進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的根本保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傳統海洋產業穩步發展,二○○一年主要海洋產業總產值已達到七二三四億元,海洋產業增加值佔全國GDP的百分之三點四。今後,社會經濟發展必然越來越多地依賴海洋,海洋也必將國民經濟做出越來越大的貢獻,中國將逐步發展成為海洋經濟強國。

  實施海洋開發,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重要舉措。中國大陸海岸長達一萬八千公里,面積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島嶼六千五百多個,主管轄海域面積約三百萬平方公里,具有豐富的油氣資源沉積盆地和廣闊的海洋魚場。已經在國際海底區域獲得了七點五萬平方公里多金屬結核礦區,金屬結核儲量五億多噸。實施海洋開發,必將有力地促進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極大地解放和發展海洋領域方面的社會生產力。

  實施海洋開發,是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陸地自然資源人均值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多種陸地資源日漸短缺。在此情況下,人們的目光更多的轉向海洋。海洋資源是緩解糧食(食品)安全、能源安全、水資源安全的重要出路。

  實施海洋開發,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客觀需要;是有效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維護中國海洋國土安全的基本保障。海洋國土安全,包括傳統的海防安全,還包括海上走私、人口販運、武器走私、海上販毒、海盜以及海上恐怖活動等安全問題。通過開發海洋,必然能夠使我國海洋科研調查能力、海洋開發能力、海上執法能力得到提高。能有效維護國家統一和出海通道安全,維護海上治安,打繫海盜和海上恐怖主義等活動做出貢獻。

  實施海洋開發的核心任務是發展海洋經濟;其根本保障是維護海權。

  要快速穩定地發展海洋經濟;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政府應有一個開發規劃,使之有序的進行;二是改善和加強海洋綜合管理,使之有領導的進行;三是提高和改善政府的服務功能,使之有強有力的後方保障。

  根本保障是取得海權。沒有海權的海域就不可能去開發,因為你的開發作業無法得到安全保障。

  人民海軍的使命是在我管轄海域取得海權,確保中國團體和個人海上作業的安全。還有海上公安等武裝力量,都是維護海權的力量。海上維權力量應加強和改善指揮協調能力,特別是情報信息共享和統一指揮。

  海洋開發,投資較大,受氣象海況影響較大,因此,為海上服務的銀行、保險、交通等諸多部門要真正為開發海洋的部門服務。

  只要政府下號令,社會行動起來,中國的海洋開發事業,必將取得輝煌成果。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5年7月號,總第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