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韓關係,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目前還沒有脫離1953年為韓戰停戰而簽署的“停戰協定”的體制。南北韓之間除了《停戰協定》之外,從1971年到2014年共舉辦了638次回的談判,其中250回的政治談判和48回的軍事談判,簽署了165個協議書,其中有33個政治方面的協議書和10個軍事方面的協議書。但是,目前為止仍然沒有樹立新和平共存機制。雙方雖然有非常強烈的同一個民族的統一願望,但因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差異,在敵對對決當中加深了互不信任的“安全困境”的情結,談好的和平體制和合作交流為目的的協定一直都沒有成功落實。韓國朴槿惠總統從2013年就任以來推行以通過《韓半島信任進程》來回復南北韓信任,再以發展相互和平共存關係為目的的“統一構想”,目前為止還沒有實際成效,雙方關係仍然處於零和博弈的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