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真
2016年4月號,總第220期

“九二共識”核心意涵的法理型構——再論兩岸法律的“一中性
祝捷(武漢)
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教授、博導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對台發表重要講話,在兩岸關係可能遭遇重大變局的關鍵時期,提出“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其核心意涵”的新表述,對台灣地區各政治勢力特別是之爭在即的民進黨宣示了大陸對台政策的新動向,也進一步創新了“九二共識”的內涵與外延。更早時間,中國大陸外交部長王毅在美國訪問時首提“台灣憲法”,蔡英文提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憲法”和“憲政”再度成為牽動兩岸敏感神經的主題詞。“台灣憲法”、“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九二共識”這些頗具兩岸特色的詞彙究竟是何關係?面向後2016的大陸和台灣如何圍繞“九二共識”重塑新共識?接續本人與周葉中教授合作的《關於重視兩岸法律制度“一中性”的思考》一文,本文將對上述問題進行更進一步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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