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制”台灣方案的提出,不僅駁斥了“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在台的適用形式僅限於“港澳模式”這一錯誤觀點,也進一步論證了“兩制”台灣模式是優於“港澳模式”的在台適用形式。明確“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在台灣可以擁有不同於“港澳模式”的適用形式。“一國兩制”不僅是一個國家統一模式,還是一個國家治理模式,其最終目的是在目標地區長期、穩定地實行。因此,“一國兩制”不僅著眼於台灣問題的解決,也重視對港澳地區的治理,更強調對國家統一與治理的全局性把握,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其適用有賴於具體的實現形式。“兩制”台灣方案作為兼顧台灣地區現實、照顧台灣同胞感情和保障台灣社會利益的制度設計,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進行的理論預設,其目的在於推動兩岸復歸統一,實現對台穩定治理,其實踐對象僅為台灣地區,具有高度的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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