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分析
2024年3月號,總第315期

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法治評估指標體系建構
馮澤華(廣州)
廣東工業大學粵港澳大灣區協同治理與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
廣東工業大學全球治理與區域國別研究院研究員
廣東工業大學數字經濟與數據治理重點實驗室分室“數據法治與大數據治理實驗室”執行主任
鍾浩忠(廣州)
廣東工業大學法學院科研助理
  【摘要】隨著數字全球化的深入推進,數據跨境流動逐漸成為各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為匯聚數據資源、暢通貿易渠道、實現經濟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積蓄動能。儘管數據跨境流動蘊含經濟性,但因數據來源於各領域、各行業,甚至觸及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等,因而需要健全相關評估機制,穩步推進數據跨境流動。粵港澳大灣區涵蓋世界主流法系,涉及三個法域,是中國有序推進數據跨境流動的絕佳場域。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所關聯的新業態層出不窮,可通過公平性、公開性、流動性、安全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等指標維度構築法治評估指標體系,促進國家層面數據跨境流動的高效有序,增強我國數據經濟規則領域的話語權與主導權。

  數字經濟時代,數據跨境流動業已成為全球數字治理博弈的焦點。以區塊鏈、人工智能、雲計算等為代表的新一代數字信息技術加速傳統產業的轉型發展和數據跨境流動“增容擴圈”。2022年,我國數據跨境流動量已占全球數據量的23%,2025年將達到27.8%,居全球首位,助推我國成為世界最大的數據跨境流動中心。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背景下,數據跨境流動的高附加值既契合國家安全戰略大局,以數據跨界的天然屬性彌合國家間的壁壘,又蘊含旺盛的學術生命力。由於數據的規模性、易複製性等特徵,全球數字化合作面臨挑戰,數據霸權、規則封鎖和制度博弈等“數字新冷戰”愈演愈烈。基於此,必須發揮好數據跨境流動對國家經濟貿易發展的促進作用,並兼顧數據流動過程中的隱私保護等。中國正值新質生產力轉型期,亟待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對數據跨境流動給予應用推廣,以更好地穩增長、促轉型、強支撐。故此,應當構建數據跨境流動法治評估體系,促使數據放心“進來”,安心“出去”。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三法域、三法系,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已積纍不少經驗,為中國逐步推進數據跨境流動奠定良好的實驗基礎。2023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簽署《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保障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有序。2023年10月,香港特區施政報告進一步提出,將與廣東協商以先行先試方式簡化兩地個人數據跨境流程,便利大灣區金融、醫療等數據跨境流動。為此,本文以粵港澳大灣區為場域,探索如何在三地具有內在張力的體系之上,生成統一的數據跨境流動法治評估指標體系,為全國數據跨境流動工作提供鏡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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