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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反壟斷,有了指南也要用好辦法
http://www.CRNTT.com   2020-11-18 08:37:04


  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電/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這意味著,針對互聯網巨頭的一場反壟斷行動吹響號角。

  說起平台反壟斷,有些人可能覺得跟自己沒太大關係。實際上,從市場的角度看,這事跟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舉個簡單例子,許多人買機票,會遭遇在線旅遊平台“大數據殺熟”,這就是平台利用其市場優勢侵害消費者權益。又比如,在線外賣平台動不動就對商家漲價,商家則向消費者轉嫁成本,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更不用說,電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選一”,不僅是不正當競爭,也是在剝奪用戶的自由選擇權。

  12年前國內就有了《反壟斷法》,只是經過這些年,隨著平台經濟的崛起,這部法律雖然沒有過時,卻也捉襟見肘,需要針對互聯網平台經濟的特點進行調整和規範。《指南》的制定,為的就是讓《反壟斷法》在互聯網經濟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亮出監管的牙齒。

  國內互聯網經濟經過多年生長,到了該規範其健康發展的階段。平台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搞不正當競爭、差別化競爭,危害特別大。

  有別於傳統的市場壟斷,互聯網經濟領域的頭部效應尤其顯著。若干平台擁有數以億計的用戶,掌握著巨大的流量入口,一旦強化生態“閉環”,足以扼殺多數新進競爭者。所以,許多創業者幹得再好,到後來也會碰到“天花板”,面臨被圈入哪家巨頭的選擇。如果創業者想堅持走自己的路,很可能遭遇巨頭的全方位封殺,這是非常不利於市場持續創新的。沒有市場創新,談何長遠發展?

  就此而言,平台反壟斷不能只有“指南”,還要用好“辦法”。《指南》是對平台經濟及其壟斷特征、表現作出界定,而要阻斷平台壟斷行為,仍要發揮《反壟斷法》的威力。《反壟斷法》與《指南》既需要有一致性,也需要有針對性和延續性。說得更明白一些,界定何為平台壟斷,該怎麼亮劍,要有章法和手段。

  反壟斷的目的不是破壞市場,而是為了保護市場競爭,促進創新。這也決定了,平台反壟斷不能“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但也不能“摧枯拉朽”“橫掃一切”。如何既規範互聯網企業發展,又鼓勵與保護其積極性,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

  平台反壟斷是一個新課題,既有其現實緊迫性,也有其監管複雜性。《指南》的正式發布,是邁出新形勢下反壟斷工作的踏實一步。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魏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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