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擔憂價格上漲
《意見》實施會對水電氣暖價格有何影響?有用戶擔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會不會因通過價格回收的費用計入成本,推動水電氣暖價格上漲。
這位負責人說,近年來,各地水電氣暖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完善,價格矛盾逐步理順,財政補貼機制逐步建立,隨著戶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戶措施的實施,除部分地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外,多數地區住宅建築區劃紅線內供電供氣供暖設施運行維護費用已逐步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並未引起價格大幅上漲。同時,《意見》明確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納入土地開發支出,減輕了水電氣暖企業的負擔,降低了企業成本上升壓力。即使部分企業因經營成本增加需要調整水電氣暖價格,也必須依法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程序,不會對水電氣暖價格造成大的影響。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後,有利於減輕水電氣暖用戶負擔。
此外,《意見》在加快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方面,也作了詳細規定,這對供水供電供暖供氣等領域的價格運行,會發揮良性促進作用。首先是完善供水價格機制。城鎮供水價格應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基礎,有利於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其次是完善電價機制。結合國家電力體制改革,逐步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加快形成結構優化、水平合理的輸配電價體系。最後是完善配氣價格機制。城鎮配氣價格應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還有完善供暖價格機制。城鎮集中供暖價格應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