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在去年12月中旬,在支付寶的帶頭下,包括騰訊理財通、京東金融、陸金所、360金融等幾乎所有的互金平台都紛紛下架了銀行存款產品。彼時,下架行為多是平台或銀行自身的選擇,而對於監管措施的出台,市場已有預期。
互聯網存款產品被叫停,到底對銀行影響有多大呢?孫天琦列出過一個數據:某銀行的平台存款占各項存款的比例達83%,且主要是異地個人儲蓄存款。
“該渠道被喊停,可想而知對銀行的影響有多大。”某地方銀行相關人士坦言,“很多地方銀行缺少網點和客戶,近兩年正是靠著互聯網平台的流量和高息存款攬儲,這些銀行攬儲壓力倍增”。
不過,有機構分析人士則認為,央行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是為了控制金融的系統性風險,有利於銀行降低其存款的成本,整體來看對銀行業是利好。
合作開立Ⅱ類賬戶充值不受影響
《通知》明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商業銀行與非自營網絡平台進行合作,通過開立Ⅱ類賬戶充值,為社會公眾購買服務等提供便利,這部分業務可繼續開展。
此外,《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加強業務風險評估與監測,強化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合理控制負債成本。地方性法人銀行要堅守發展定位,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