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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5日通過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科技部”前瞻應用司長陳國樑說明草案內容。(照片:“行政院”提供) |
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台灣“行政院會”25日通過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並通過設置專責的行政法人太空中心,將其升格直接隸屬“科技部”,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前年1月他上任後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太空計劃”。今年2月“行政院會”再度提出台灣第一部太空法案-太空發展法,這是奠定太空發展法制基礎非常重要的一步,並已於今年6月16日公告。
“科技部”表示,未來太空中心在“科技部”監督下,所肩負執行的任務包括研擬與執行太空科技計劃、進行太空科技的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促進太空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受託進行國際太空法制研究、辦理發射場域選址、籌設規劃及受託營運管理、受託辦理載具登錄及發射許可審查業務、培育太空科技人才並推廣太空科學普及教育,以及太空發展法或相關法規所定事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