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掃清了iPhone上市的又一個障礙。 |
中評社廣州2月26日電/思科公司與蘋果公司日前宣佈他們已就“iPhone”商標訴訟達成和解。該訴訟的提出是因為蘋果將其新推出的手機命名“iPhone”,而思科則聲稱蘋果此舉侵犯了它的商標。不過,未來兩家公司有望共同使用該商標,蘋果將同思科在產品安全領域、消費者和商業通信等方面進行廣泛友好的協商和合作。
思科系統(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公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思科與蘋果日前宣佈他們已就“iPhone”商標訴訟達成和解。根據協議,思科和蘋果在全球範圍內皆可在各自的產品上任意使用iPhone商標。思科與蘋果同意解決此法律訴訟。作為交換條件,蘋果將同思科在產品安全領域、消費者和商業通信等方面進行廣泛友好的協商和合作。協議的其他細節沒有公佈。
思科認為這是一個“融合”的時代,日益發展的智能網絡和設備能夠使用各種不同類型的聲頻設備、視頻設備、數據和其他播放設備。兩家公司的產品最終會採取不同的功能,避免針鋒相對的競爭。按思科提出的要求,為了使用iPhone商標,蘋果將不得不改變一貫堅持的排外做法,使自己的產品能夠兼容思科的部分產品。
據廣州日報報道,今年1月9日,蘋果首席執行長喬布斯宣佈推出命名為iPhone的新款手機。第二天,思科即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聲稱蘋果“侵犯、蓄意複製並使用思科公司的注冊商標iPhone”。“iPhone”是思科在2000年從Infogear公司手裏繼承的一個商標。思科旗下的Linksys於去年春就在IP電話上使用了這個商標。
面對思科的起訴,蘋果先是公開表示思科的訴訟很是“愚蠢”的,並宣稱要和思科法庭上見。然而不久前,兩家公司都改變了態度,表示打算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這起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