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郭震遠在中國評論月刊九月號撰文說,台灣“國際空間”問題的內涵十分廣泛,包括了不同方面、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各种具體問題。不同的具體問題祇能按照不同的思路、不同的規則和不同的方式予以處理。祇有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成效。如果從一開始就希望尋求所謂的“一攬子”的處理方案,將不會有好的效果,實際上就連這一方案本身也是不可能建立的。對於台灣“國際空間”問題包含的大量各種各樣的具體問題,應該以十分務實的態度,區別不同情況,逐一加以處理。對於一些條件成熟的具體問題,即兩岸對於處理這些問題的必要性、時機,特別是對於處理的具體方式,都已經形成較明确共識的問題,就可以優先予以處理,對於條件不成熟的問題,即兩岸還不能形成共識的那些問題,就擱置起來,並且通過協商、爭取逐漸形成共識。鑒於不同具體問題的複雜性,已經得到處理的問題實際上祇具有個案意義,對其它具體問題的處理僅有借鑑作用,而不可能也不應該形成慣例,否則祇能增加處理的困難,甚至導致無法處理的結局。
仔細琢磨,郭震遠說得很有道理,欲速則不達,錯綜複雜的台灣國際空間問題豈能是一下子就解決得了的?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要一點一點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