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陣營也有所改變。美國和其歐洲的盟國在過去一直堅決不允許伊朗繼續其鈾濃縮的項目。十年過去了,現在伊朗明確表示,鈾濃縮權利是伊朗的“紅線”,很多其他支持伊朗的新興國家亦如此認為。美國和歐洲(不包括以色列)的外交官現在也意識到,要想達成協議,核電站級別的3.5%低濃度濃縮鈾的權利正在逐漸變成不可避免的內容。
讓談判比以前更加艱難的因素遠不止這些。伊朗現在的核技術甚至比兩年前都更為進步,生產能力也更強。所以這也給了伊朗領導人更多的籌碼,讓其可以選擇“撕毀協議”,然後回去生產核武器。
因此,日內瓦談判最終必須達成一項完整、並且分階段的協議。協議中,伊朗做出的讓步須匹配相應的制裁放寬。這項協議的輪廓也相當清晰:20%濃度的鈾濃縮進程必須停止;中和現有的濃縮鈾;伊朗鈾濃縮離心機必須限制在滿足布什爾(Bushehr)核電站的需求程度;所有多餘的基礎設施必須拆除;伊朗必須自願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最大程度的檢查與監督;位於阿拉克(Arak)的重水反應堆明年投入使用,也必須進行封存或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控,且監控要嚴厲到使該處設備最終等同於被控制。福爾道(Fordow)的核設施要麼關閉,要麼就接受同等嚴格的監控。
現在已經沒有時間去討論“信任構建”了。對於談判雙方來說,真正的風險在於那些認為自己火眼金睛、並對伊朗的真正意圖充滿質疑的人,還有那些堅決反對“魔鬼大撒旦”(the Great Satan,伊朗將美國比作“魔鬼大撒旦”,譯者注)的人們。只要最終協議無法實現他們的最大目標,他們就會阻止協議的達成。
想要徹底消除伊朗研發核武器的風險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空襲打擊也沒用。談判後達成的協議必須能夠保證一點:從伊朗違反協議到製造核武器的時間不會變縮短——這樣一旦伊朗領導人在這方面有所動作,國際社會就會立刻知曉,並及時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