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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扒:將事情留給最專業的人去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05 19:52:28  


  作者:王太拓 北京 學生

  近日,保定市民間反扒團體“亮劍反扒聯盟”遭扒手報復,兩名隊員被打傷。此事在當地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保定各界在以多種方式聲援、支持反扒義士們的同時,也在擔心他們的人身安全。(河北新聞網) 
  對於民間反扒,我們在贊許這些勇士義舉的同時,還必須冷靜的分析這種行為。客觀上講,民間反扒聯盟的出現恰恰暴露出我們警力不足,或者社會治安還不夠安定等問題。主觀上,這些民間反扒聯盟的成員大多數是出於對扒手行為的憤慨而聚集起來的義士,他們大多不計個人利益得失,有時甚至冒著生命的危險與扒手們抗衡。這樣的精神在這個信仰缺失的社會裡顯得尤為珍貴,這樣的義士也值得我們的格外的敬仰。 
  民間反扒聯盟自成立以來,卻得了不少的成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自從有了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反扒隊員,扒手們的工作 
  就不再向以往那樣順利。但是,隨著反扒聯盟影響力的日益擴大,其對扒手的威脅也越有越大。既然反扒人士都能建立聯盟,那麼扒手們也自然會成立自己的行會。於是,有針對性的報復活動開始向這些反扒隊員開展了。這些義士雖然勇猛,但是敵眾我寡的局面也很難在短時間解決,所以一些有名的反扒義士不斷遭到襲擊和破壞。 
  社會對那些受傷的義士十分的關切,對那些作惡的扒手更是憤慨。但是僅有關切和憤慨還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需要的是事後的反思與總結。為何扒手敢於針對反扒聯盟的成員進行報復性襲擊,卻很少對依法處置他們的警察和法官實施報復行動呢?道理很簡單,就像在戰場上,一個將軍指揮軍隊全殲了敵軍,敵軍的家屬往往並不會因此嫉恨這位將軍。如果兩個人在打架過程中,一個人將另一個人打死,那麼受害者的家屬往往不會輕易饒恕這位加害者。警察抓小偷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為這是他們的本分,貓捉老鼠的道路延續了近千年,沒有人會去質疑貓為什麼要捉老鼠。但是,如若換成了狗捉老鼠,那麼就會讓人無法理解,甚至給人一種狗捉耗子多管閑事的感覺。所以,扒手們對這種多管閑事的做法往往是記恨於心的。 
  反扒聯盟的隊員們面對的不僅僅是扒手們的威脅,還有法律制度的制約。因為從法律角度上講,這些反扒聯盟的隊員並沒有法律賦予的實施強制措施的權利,而且也不能採用捆綁等措施處理這些扒手。沒有實施強制措施的權利,扒手們自然不會乖乖的走進派出所。而且在抓捕扒手的過程中,由此產生的相關交通、醫療費用也必須由隊員們自行承擔。在這種困境下,反扒聯盟能否繼續維持下去,這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從本質上講,反扒聯盟的活動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但是,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不僅要冒著巨大的危險,而且在一些事例中見義勇為的勇士被推倒了道德的邊緣:2006年11月9日晚上,在江蘇常州打工的男子劉二鬥因打死強姦犯被捕,面臨審判,而被救女子再也沒出現。面對被害人家屬提出的7萬元賠償,被救女子的丈夫稱:“我們也沒錢”。劉二鬥到底是不是見義勇為公安部門未有表示。 
  民間反扒有眾多的優點,民間反扒隊員的精神更是值得贊許。但是,一個國家的社會治安並不能總是依靠這些民間力量去維持,否則公民還繳納稅賦做什麼呢?又要那些吃著皇糧而不做事的公務員做什麼呢?民間的力量是零散的,缺乏必要的物質和法律保障,所以最終難以形成規模,也很難從根本上抑制犯罪。要實現社會的安定,警察的責任是不可推卸的。 
  的確,由於我國人口眾多,政府經費有限,我們警力嚴重不足。但實際上,社會秩序最安定的國家未必是警察比例最高的國家。同樣,警察比例最高的國家,其社會秩序也未必安定。如果相關部門能加公民繳納的稅賦合理利用,政府就可以雇傭更多的警察。如果公安局能合理的使用這些警力資源,社會的秩序就會更加安定。如果大陸的警察也能仿效香港進行常態巡邏,而不是只在領導視察時才站崗,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穩定和諧。 
  曾經在《意林》上讀過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剛剛移民到美國加州的華人,他在市場上購物時,遭到一個黑人的搶劫,就在其要抓住這名匪徒的時候,他的朋友追趕上來並將他攔下,這位美國朋友告訴他抓劫匪並不是我們的專長,我們應該將事情交給專門人士去做,比如警察。這位華人這種美國式的幽默並不感冒,認為這僅僅是膽小怕事的托詞。然後,事實證明了他朋友的話是對的,警察在抓獲這名匪徒的時候,發現這名匪徒身帶凶器並試圖攻擊警察,如果沒有經過特殊的訓練,普通人就會遭遇不測。 
  所以,義士們請將這些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士去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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